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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2011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02-06 11:22:17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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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光盘材料

1.每家推荐单位须将本单位的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制作成一张光盘,内含每件参评作品的推荐表、文字稿(word格式)、简介、广播电视音视频(广播作品制作成60k-90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作品;电视作品制作成380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384×288像素的WMV格式视频作品)等,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标明“报送材料”。若确无条件刻录光盘,可将上述材料发送到fjxwjpwk@163.com,标明“福建新闻奖报送材料”。

2.广播电视参评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1套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将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

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刻录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检查是否能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无误后再寄出。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在DVD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

3.网络新闻作品须报送1张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上页面的光盘。评论和网页设计要求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新闻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新闻访谈要求含在线访谈全部内容的网页(视频作品须附视频数据)。

请各参评单位务必在3月5日前寄送参评作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所有参评作品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

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须按照《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单项作品年赛的评选通知,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年赛初评后选拔出推荐参评福建新闻奖定评的作品,3月15日前须制作成本通知要求的格式,一式35套送评委会办公室。

福建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有关评选事宜请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高延萍 0591-87095430

高碧珍 0591-87095346

传 真:0591-87095452

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邮政编码:350003

各单位可在东南网福建记协频道或公用邮箱fjxwj2008@163.com(密码:fjxwj350003)下载相关通知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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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参评数额分配方案

2.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3.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一)

4.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二)

5.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参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完整作品目录

6.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参评推荐表

7.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参评作品代表作基本情况

8.新闻专栏2011年度每月第2周刊播作品标题目录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