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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舆论监督的法文化思考

2012-02-15 16:41:34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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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媒体舆论监督的生态环境

要改善我国媒体舆论监督的生态环境,需要从政府、民众、法律三个方面共同努力。摆正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对媒体的报道和舆论监督予以更大的包容,给予更多独立的地位;在民众中树立媒体就是民意的代言人和表达的公共通道的意识;从法律层面,强化媒体独立的法律地位,强化媒体人自身遵守法律的意识,三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使媒体获得更好的发展。需要强调的是,为媒体赢得应有的法律地位,为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寻求更好的法律保障,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法律建设系统工程,绝不限于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法律规章的出台问题,而是涉及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根本的法律精神、法律文化的重塑。

建设法治国家固然要看立法和法律体系是否完善,但立法数量并非是主要的衡量标准,更为重要的是人民法律精神的健全状态,如民众对法律是否认同、是否信赖、是否自觉遵行等。人们对法律的信任与司法认同密切相关;人们越是信任法律,表明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越高,其法律文化也更为成熟。如果有一天,整个中国社会从新闻界自身到被监督的公众人物,对于新闻媒体的知情权、信息传播权、舆论监督权都有正确的、符合法律精神的认知,都有植根于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法律文化的意识,媒体的舆论监督才会得到更健康的发展。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副院长

来源: 《传媒》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