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摘要:网络的普及和言论自由为民众自我表达提供了机会,言论空间的拓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本文从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民众对“自由与正义”的渴望诉求出发,结合“郭美美事件”,在论述网络自由表达催生社会正义的同时,并阐述了非理性的网络言论会扭曲正义的表达、新媒体的发展面临挑战以及需要规范。 关键词:非理性;网络言论;正义的表达 30多年的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中国综合国力迅速提高,随着中国政治及社会舆论环境的日趋开放,普通民众向政府或公众表达心声及意见的欲望也愈发迫切和强烈。互联网所具有的匿名性、开放性赋予了网民们一定程度上的言论自由,网民可以自由自主地参与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热门话题的讨论,在一波又一波的网络舆论浪潮中不停地追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些人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压抑的个性表达在虚拟的网络上得以肆意的发挥和张扬。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言论自由在网络中不断出现了虚假谣言传播、不良情绪失控泛滥等现象,一些非理性的网络言论更是扭曲了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公众表达。从“杭州飙车门”到“李刚门”,到轰动一时的“郭美美事件”,“贫与富”及“民与官”之间的矛盾不断升温激化,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新媒体的发展面临挑战,也迫切需要规范。 一、转型期对“自由与正义”的诉求 自由是人类崇尚和追求的永恒目标,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认为,“个人的自由对于社会进步、真理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个人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1]。密尔认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延伸至网络上,网络自由同样具有的自由的含义与特性,网民通过网络这个开放性平台对某一社会事件进行讨论,公众可以自由地参与网络舆论的讨论,并促成网络舆论的形成。网络上每个人都具有网络自由,可以真实的表达自己意愿及诉求,网络舆论的形成是网民们言论的结合凝聚的结果,代表了大多数网民的意见。从其形成机制及过程来说,它是符合正义之逻辑的,而这正得益于网络自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就,但由于经济改革优先于政治的改革,政治未能为经济提供公平的良好运行的完善市场竞争环境,而且中国的贫富分化也比较严重,有时会因某件偶发的事件而被网民放大,官与民、贫与富之间呈现出对立的状态。这种对立具体表现为:各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持续拉大态势,一些农民工、欠发达地区群众、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陷入窘迫的生活境况;一些富裕阶层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人们开始深入思考普通民众占有资源少,在社会分配中处于劣势等等一系列社会正义问题,产生对“正义”的诉求与渴望,然而,其寻得诉求的机会在现实社会中往往得不到自由的表达。这种诉求的渴望从现实社会延伸到了广阔的网络社会,形成一种普遍认同的正义力量。改革开放30多年中形成的以“经济人”、“自利人”为代表的一整套思想和价值理念,越来越不能支撑中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今日的中国已宣布要告别“GDP崇拜”,走向科学发展观,重新寻求“义”、“利”平衡价值观念基础上的社会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