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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中国传媒法治发展报告

2013-03-25 16:42:59  来源: 新闻记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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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互联网治理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加强

我国互联网产业仍然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截至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产品层出不穷,物联网、云计算、移动智能终端等新兴产业持续发展,给互联网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相关法律法规陆续起草或出台

5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开始实施。此细则重点修改了原《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提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这意味着国家顶级域名“.CN”“.中国”面向自然人开放注册,对个人网站、电子商务及微应用有着积极影响。

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确立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为主的互联网监管体系,规范了办网站的准入条件,强化了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了政府部门监管行为,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其中论坛、微博客等服务许可制度,要求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等规定存在争议。

(二)继续打击网络违法行为

国家继续打击和整治网络违法行为。3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中,已关闭多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网站,并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7~10月,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剑网行动”,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管力度,对于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确保版权秩序的规范,遏制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军车进京、北京出事”之类的网络谣言和冒充“总参一姐”的任某某、百度三员工“有偿删帖”等违法行为,有关行政机关也加大了打击力度,对责任人予以刑事或行政制裁,并关闭或惩处了相关责任网站。

(三)微博监管在探索中不断向前推进

微博依然保持着高速发展态势,截至6月底,微博用户数量增加到2.74亿,手机微博的使用率达到82.8%,国家对微博的监管也在探索中不断向前推进。自2011年8月网媒评议会发出《关于在网络媒体设立自律专员的倡议》后,首批响应倡议的新浪、搜狐、网易等8家网络媒体每家设立了10名自律专员。3月,搜狐发布了微博行业首个《自律专员工作规范》,为整个微博行业自律专员的工作提供了规范化标准,有助于推动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1年底,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四大门户网站微博陆续启动实名认证。3月16日起,四大门户网站先后宣布微博用户全面完成“真实身份注册”工作,未经认证的博主只能“围观”,不能发言和转发。北京地区主要微博客网站均通过强制关注等方式对“3月16日前完成真实身份注册”进行告知,并及时修改了用户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