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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和汶川地震媒体报道比较

2013-07-19 19:40:20  来源: 新闻爱好者  作者: 陈力丹 毛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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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8年汶川地震报道与2013年芦山地震报道相隔5年,同样的报道题材,同样的情形,后者在遵循新闻职业道德和规范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本文从这个角度,对两次地震报道进行了比较与分析。文章认为,芦山地震的报道时效空前提升,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基本得到落实。但通过芦山地震报道,也反映出一些问题,诸如较大的报道规模与实际损失情形有些不对称、报道尚存在官本位现象、报道中媒体作秀等。

【关键词】地震报道;新闻时效;尊重生命;监测环境;新闻职业道德

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我国媒体迅速跟进开展报道,及时发布伤亡和救援信息。而5年前的汶川地震,媒体对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还比较陌生,呈现的问题较多。与汶川地震的报道相比,这次媒体对芦山地震的报道,进步与问题并存。接下来本文从报道的时效、伦理、规模、议题、专业程度这五个方面进行对比和分析。

一、报道时效:及时迅速的反应赢得社会认可

芦山地震报道中,我国媒体继承了汶川地震报道中快速反应的传统,做到了第一时间的报道。2008年,在汶川地震后32分钟,新华网发布快讯,成为最早报道地震的网络媒体。此次芦山地震,媒体的反应速度也很及时,尤其是电视媒体,通过与民间地震预测网相联,比官方提早报道了地震波的到来。

20日8时02分,四川汶川电视台就突然中断节目,插播防震减灾局和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的紧急公告:“四川芦山正发生有感地震,汶川将震感轻微,请做好避险准备。地震横波还有42秒到达。”随后开始倒计时。[1]这一紧急公告的播出,比官方中国地震台网发布地震公告的时间(8时16分)早了14分钟。电视台工作人员利用电脑或手机上已安装的预警软件,在获知地震信息后,即刻通过电视这一公共平台向全社会告知,说明其反应之迅速。

在电视直播方面,两次地震中反应最快的媒体有所不同。汶川地震后的下午3时,率先进行直播的是中央电视台,推出了24小时的“抗震救灾、众志成城”特别节目。在芦山地震后,地方卫视启动直播的时间则走在了央视前面。8时20分,上海东方卫视最先开始直播报道震区消息,这距离地震发生刚过去18分钟。但东方卫视在18分钟内做了几件事:信息核实、初步判断破坏程度、决定报道的规模及需投入的力量,并整合可调动的资源。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启动直播报道,体现出该台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能力。

东方卫视的直播比央视提早了1个半小时,成为公众在震后初期获得有关震区消息的主要来源。它一方面播发来自新华社、国家地震局等权威信源的消息,另一方面联系该台驻四川记者和四川当地媒体的记者,播发震感范围、破坏情况、救援组织情况,以及震区的山川地理背景和天气信息。

广播媒体的反应是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广播报道程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从4月22日起,以“国家应急广播”为呼号,向芦山县开播定向的应急频率。这是我国首次在重大灾难事故中使用应急广播。

二、报道伦理: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基本得到落实

与汶川地震相比,芦山地震中的媒体强化了尊重生命的意识,以人为本的理念基本得到落实。地震灾害中值得报道的事实有很多,但用悲惨和死亡来吸引社会目光,在道德上有违人性。2008年汶川地震后,有不少电视媒体直接展示遇难者的遗体画面,未经任何处理;许多报纸将废墟中惨不忍睹的尸骸照片刊登在显著位置,文字报道中还有对悲惨细节的描写。当年记者提问中的“二次伤害”也屡见不鲜,某电视台记者曾拦下刚从废墟中抬出的极度虚弱伤员,不顾采访对象生命垂危,不断进行提问,甚至还出现了隔着废墟采访压在下面的人的情况。当遇难者家属泣不成声时,记者仍举着话筒,提出“那是不是很绝望”之类的问题。这些缺少人性的做法成为后来传媒界集体反思的重要方面,“灾难报道要以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为前提”的理念成为行业共识。

这次芦山地震报道,媒体整体上就比较克制了,至少没有出现聚焦死者的镜头,也减少了对遇难者惨烈状况的呈现。对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幸存者的采访,注重情绪的抚慰,为抓拍痛苦的镜头而诱导提问的情形较少。另外,地震发生后,浙江、湖南、江苏等9个地方卫视停播娱乐节目和电视剧的做法得到社会认可,这一举措虽然会影响广告收入,但从尊重人性和公众感受的角度看,无疑坚守了社会责任。

但仍有一些记者在报道中忽视了人文关怀。例如,某年轻女记者不断追问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在其泣不成声下仍在追问,并出手推搡旁边的人不要挡住镜头。某地方卫视一位戴眼镜的女记者,采访中多次打断医生抢救病人的过程,采访灾民时总问他们今天喝到粥开不开心,3分钟的报道问了好几次“开不开心啊”。这种带有强迫性质和俯视姿态的采访,缺少对采访对象的尊重和同情。与之形成对比的例子是,上海电视台《新闻夜线》在和震区记者连线时,中间突然闯入一群村民向记者抱怨“已经3天没水喝了”,这时记者并未因他们打扰直播而不满,而是转向抚慰灾民,解释情况,告知他们正在通过电视反映这里的困境,希望不要情绪激动,随后再完成连线直播。这位记者尊重灾民的态度,才是符合以人为本理念的做法。

三、报道规模:过度反应造成盲目报道和信息不对称

中国媒体在汶川地震中积累了灾难报道的经验,这次芦山地震发生时,媒体应对突发灾难的实力比汶川地震时提高许多,对地震的重视程度也大大提高。为了挖掘到更多的新闻资源,不输给同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媒体都纷纷派出记者到震区采访,展开新闻竞争,但庞大的采访队伍却造成了采访扎堆,甚至干扰到了救援。为了显示对芦山地震的重视,不少媒体派往一线的记者人数大大超出了实际报道需要,出现过度反应、盲目报道、供过于求的情况。

例如,某通讯社派出了包括文字记者、摄影记者、音视频记者、司机、技术人员在内的121人的采编团队,并发布在官网上,使不少网民质疑这会为灾区“添堵”,增加灾区负担。灾难报道不是凑热闹,前往灾区的记者也并非越多越好。记者即使为了抢新闻,也必须从灾区的现实出发做出决定,更理智的选择是先派出一部分记者了解情况,之后再根据需要分批次补充力量。

媒体为什么会出现过度反应?从社会心理的角度看,两次地震都发生在四川,芦山地震的发生唤起了人们对汶川地震的社会记忆,媒体不自觉地就以应对汶川地震的报道规模,来应对雅安地震。但实际上两次地震的情况是有差别的。不少媒体缺少地震方面的专业知识,一听到芦山地震的震级有7.0级,就以为非常严重。但衡量地震破坏力的不是震级,而是烈度。来自地震专家的判断是:“芦山地震震中烈度大约为Ⅸ(9)度,而汶川地震震中烈度为XI(11)度……整体而言,芦山地震的灾情应小于5年前的汶川地震。”[2]搜狐微博的总监程刚也发现:“前方记者回来的判断告诉我们,灾难量级和受灾范围没那么大,至少和救灾响应速度和规模完全不匹配。”[3]

结果,与灾难量级不相匹配的报道规模,带来了新的问题。根据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4]媒体通过向公众提示的信息环境,也会对现实环境产生影响。各类传媒是远离震区的人们了解震区情况的主要渠道。因而,当媒体连篇累牍进行轰炸式报道、反复强调严重伤亡、不断进行爱心动员时,人们就会根据媒体提供的信息,在无形中得出认识:震区情况危急,需要更多的人去救援。这种判断,反过来会影响人们的现实行为,结果激发更多的人拥向震区,热情地提供救援,却造成道路的拥堵,甚至连专业救援队伍也进不去。这样的结果恐怕是“好心办坏事”了。面对灾情,媒体应当首先作出科学理性的判断,“国力投入、媒体动员、民间参与,要与灾难损害符合比例原则,太超过即不成熟”[5]。如果一直传递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的信息,只会加剧公众与灾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最终带来的只有盲目救援的负担和爱心过剩的尴尬。

四、报道的议题:其他无关议题冲淡了跟灾情直接相关的议题

媒体在地震报道中首先应当成为信息的传递者和告知者,报道最核心的议题应该是灾情,比如及时告知公众灾区还缺哪些物资、救援还有哪些困难等实用的信息。但在芦山地震中,其他议题却冲淡了媒体对灾情的关注,跑题的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许多媒体着力于报道著名企业或明星对震区的捐款行为,“××机构向芦山震区捐款多少万元”的标题屡屡见诸报端、电视新闻和网页中。结果激发的是网民对捐款金额数排名的热情,并陷入对捐款者善心大小的无谓讨论中,冲淡的却是真正重要的救灾信息。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汶川地震中,当时许多大型赈灾晚会通过电视直播出去,各类媒体上都声势浩大地展现企业和个人的慷慨,赈灾话题的报道势头盖过了救灾话题。

反观日本媒体,在2011年“3·11”地震后,很少能够在传媒上见到社会捐款的新闻。原则上不对社会赈灾进行报道,是日本灾难报道不成文的规定。因为在巨大的灾难面前,对各类企业、明星赈灾行为的报道,都是与救灾基调不符的。带有商业广告或宣传意味的报道,或是借灾难展示慈善形象,不应当是一个发自真心行善的企业或个人应有的选择。所以,理智的媒体都不会将赈灾行为当作新闻来报道。我国传媒在两次地震中,将赈灾捐款作为一项重要的议题大加报道,是不应该的。就像有评论说的那样:“灾难现场毕竟不是曼哈顿夜色下觥筹交错的‘慈善晚宴’,所有人的一切行为必须克制、低调、淡化自我,时刻以灾民和救灾为中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