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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反腐倡廉舆情 ★ 2014年反腐倡廉舆情事件呈现出一个鲜明特点便是省级和中央占比明显升高,占比为18.8%; ★ 2014年反腐倡廉舆情事件涉事主体的行政级别仍是以市级为主,占比为43.8%; ★ 2014年发生即被曝光的事件比重明显上升,占比将近一半; ★ 2014年舆情事件持续时间集中于1周以内的,占比超过6成; ★ 涉及反腐倡廉的网络谣言事件比例,从2012年的14.1%下降至2014年1.8%; ★ 2014年反腐倡廉舆情事件的最终解决情况有所改善:“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占比最高,为43.6%;“解决了问题,民众仍不满意”和“未解决问题,恶化舆论环境”占比下降; ★ 2014年政府对反腐倡廉事件回应效果:“广泛肯定”以29.5%的占比居首,“广泛质疑”和“质疑”则分别为2.4%和6%; 涉及反腐倡廉的网络谣言事件比例,从2012年的14.1%下降至2014年1.8%。呈现这种趋势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政府和党委对网络社会的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在于我国网民媒介素养提升。 从2014年的反腐事件来看,“网络爆料——纪委介入”这种状态,已经转变为“纪委公布——舆论热议”的模式,官方在重拳反腐中主动作为,及时通报信息。 “2015舆情蓝皮书”认为,在处理反腐倡廉舆情事件时,务必要坚持公开透明的理念 11月初的短短一周内,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上海市原副市长艾宝俊、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3名省部级官员先后落马。自此,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有省部级高官落马。反腐“打虎”实现了无禁区、“全覆盖”。 与反腐败工作一路推进一致,社会舆情对反腐倡廉的关注度与日俱增。 2014年影响较大的反腐倡廉舆情事件数量持续上升,高于2012年和2013年; 2014年市级反腐倡廉舆情事件占比仍最高,但是省级和中央级反腐倡廉舆情事件占比明显升高; 2014年首曝光媒介为官方网站事件占比明显升高,首曝媒介为网络新闻事件占比明显下降; …… 上述关于反腐倡廉舆情的分析结论,来自由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社会调查中心、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5舆情蓝皮书”——《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5)》。 2014年反腐舆情呈现新特点 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查处了59名副省级以上“老虎”。 从落马“老虎”的地域分布上看,山西最多,共有7名副省级以上高官落马;江西查处了4名副省级以上高官;内蒙古、河北、江苏、四川、黑龙江、云南6省,则各有3人。在全国范围内的59名落马副省级干部中,共有4名正部级干部,分别是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福建省原省长苏树林、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 根据“2015舆情蓝皮书”分析,2014年反腐倡廉舆情事件呈现出一个鲜明特点便是省级和中央占比明显升高,占比为18.8%,原因之一在于国家对腐败事件予以严惩,多名省部级“大老虎”涉案被查处。 尽管省级以上反腐倡廉舆情事件比例升高,但2014年反腐倡廉舆情事件涉事主体的行政级别仍是以市级为主,占比为43.8%。究其原因,在于市级在行政级别中的地位比较特殊,起到重要的承接作用,向上触及省部级,向下涉及县和乡,涉及的社会问题较为广泛和复杂,所以涉及舆情事件占比在各行政级别中居高。 此外,2014年反腐倡廉舆情传播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2015舆情蓝皮书”显示,2014年发生即被曝光的事件比重明显上升,占比将近一半。同时,2014年舆情事件持续时间集中于1周以内的,占比超过6成。 在一些指数上升的同时,也有一些比例持续下降,如涉及反腐倡廉的网络谣言事件比例,从2012年的14.1%下降至2014年1.8%。 “呈现这种趋势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政府和党委对网络社会的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在于我国网民媒介素养提升。”“2015舆情蓝皮书”这样分析道。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对舆情的干预方式等也在随之发生变化。 “2015舆情蓝皮书”显示,地方政府作为主要干预主体的反腐倡廉舆情事件占比下降,国家作为干预主体的占比则在升高。同时,2014年反腐倡廉事件“曝光前干预”的比重较大,“曝光即干预”的比重先升后降。 “由此可见,2014年对反腐倡廉舆情事件的干预时效最高,主要在事件曝光前采取干预措施,对舆情事件进行了及时应对。一方面,彰显了政府和党委为主体的干预主体处理反腐倡廉舆情事件的工作效率,在第一时间积极应对问题并酌情处理。”“2015舆情蓝皮书”的调研者分析称,另一方面,有效避免了不规范报道和谣言可能导致的舆情风暴,为舆情的疏导和消散提供了有力保证。与此同时,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及时地干预和应对也为政府和公众打通了交流通道。 正是由于这样的干预方式转变,使得2014年反腐倡廉舆情事件的最终解决情况有所改善。 “2015舆情蓝皮书”显示,“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占比最高,为43.6%;“解决了问题,民众仍不满意”和“未解决问题,恶化舆论环境”占比下降。同时,针对政府回应效果,除了“无回应”以外,回应效果为“肯定”的比例高于“质疑”。2014年的“广泛肯定”以29.5%的占比居首,“广泛质疑”和“质疑”则分别为2.4%和6%。 反腐舆情也需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以来,落马官员在舆论场上掀起一波又一波高潮,被调查和处分官员的数目、级别、案情,成为坊间高度关注的话题。 网络反腐曾是推动中国反腐败工作的一支活跃力量。先由网民曝光形成舆论,之后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挖出贪官”,最后由司法机关追责,这种反腐路径呈现“自下而上”脉络,被网络举报的深圳“房爷”,即是此类典型。而从2014年的反腐事件来看,“网络爆料——纪委介入”这种状态,已经转变为“纪委公布——舆论热议”的模式,官方在重拳反腐中主动作为,及时通报信息。 “任何变革都是从理念或价值层面开始的,理念的变革决定了党委和政府的行政行为变革。互联网时代,社会舆论的传播规律呈现新特点,转型期的社会舆论也呈现多元化和尖锐化特征,政府等干预主体应对反腐倡廉舆情的理念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应对理念的落后是造成舆情应对失策不可避免的重要原因之一。”“2015舆情蓝皮书”分析认为,以人为本的理念还应表现在以平等对话的态度和民众交流沟通。在应对舆情事件时,个别官员抱持“官本位”的观念,以居高临下的姿态自说自话,没有想民之所想,更没有忧民之所忧,这很容易激起民众的质疑和反感。 同时,“2015舆情蓝皮书”提出,互联网时代,人人手握“麦克风”的“点对多”和“多对多”的传播会使舆情快速形成,这就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应对舆情时务必把握“第一时间”,先声夺人。如果反应滞后,舆情就会发展成为危情。当前,伴随着改革的深化,热点事件更容易引发舆情。一些官员在这个时候慌了手脚、乱了分寸,企图用躲避和拖延手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舆情加重,丧失应对舆情、引导舆论的主动权。唯有将及时有效地应对舆情作为目标理念,在舆情应对中才能临危不乱、章法有度地解决问题,维护高效的党委和政府形象。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在反腐浪潮中同样重要。 “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由于观念落后,在处理舆情事件时隐瞒实情、掩盖真相,没有及时公开信息,结果将自身置于更加被动的位置。”“2015舆情蓝皮书”分析认为,在自媒体时代,想“捂”一些东西很难。在应对舆情事件的过程中,不主动公开信息就有可能被网民抢先一步曝光,这种情况会使干预主体错失主动应对的优势。此外,也让谣言有可乘之机。事件越重要,信息越模糊,谣言产生的危害效应也就越大。而澄清谣言,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信息公开透明。 因此,在处理反腐倡廉舆情事件时,务必要坚持公开透明的理念。而且政务新媒体的应用和普及也为落实信息公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在舆情应对中,切实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更有利于解决问题,而且有利于维护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诚信形象。(记者 赵丽 实习生 王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