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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途径生产“语言垃圾” 记者:网络语言低俗化的成因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蔓延之势? 陈晓冉:网络低俗语言产生有四种途径。一是生活中的脏话经由网络变形并被广泛传播;二是词语因输入法运用而呈现出象形创造;三是英文发音的中文化、方言发音的文字化使网络低俗语言不断翻新;四是网民自我矮化、讽刺挖苦的创造性词语。 网络语言低俗化的使用现象主要有三类:一是以情绪发泄为目的的网络谩骂,二是以恶意中伤为手段的语言暴力,三是以粗鄙低俗为个性的网民表达。 周晓鹏:网络的公共化表达特性,使得各种实名或匿名的意见表达获得了一片天地,同时给网络暴戾留下了空间。往往现实表达的成本越高,网络表达的热度就越高,与之相应,网络暴戾的程度也就越高。这种网络暴戾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语言低俗化。久而久之,语言低俗化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对网络空间的风气产生严重毁伤。 记者:如何界定网络低俗语言?是否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张颐武:我们可以从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大众普遍感受、违背社会道德标准、违背人类交流规范,以及造谣污蔑触犯道德底线甚至造成刑事伤害等方面,确定标准,进行判定。这里面既有客观的尺度,也有主观的感受。 王君超:目前,我国还缺乏界定网络低俗语言的原则标准和具体规范,有关工作相对滞后。2014年出台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强网络传媒用语用字监管,做好虚拟空间的语言生活管理。”但关于“低俗”的具体厘定标准仍莫衷一是,甚至在是否需要规范网络用语的认识上也是言人人殊。 陈晓冉:网络语言的低俗界定,目前还是一种文化判断。我们注意到,网络低俗语言不断新生,也不断淡出,有的还伴有语意的变化。这些都是网络语言低俗化现象表露的一些特点,也是制定相应标准和措施时必须考虑的现实状况。 定期对网络语言“大扫除” 记者:如何规范网络语言文字的使用? 王君超:判断网络语言是否规范,是否有低俗化表达,有必要明确这样几个基本标准:必要性——是否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并对社会发展起正面作用;明确性——表情达意是否明确无误,不会误导与引起歧义;普遍性——是否易为媒介融合背景下的大众接受。 周晓鹏:从国家层面讲,要从规范语言文字使用的角度,认真研究网络语言的生成机制和对现实语言的影响,高度关注网络语言的发展,定期对网络语言来一次“大扫除”,把生动形象、词义明确的网络词汇,比如流行甚广的“给力”“点赞”等收录到词典、教科书中。对那些低俗粗鄙的网络语言,不得列入汉语词汇表,不准在公文、教科书、报刊、广播电视、主流网站等语言载体中使用。 彭兴颀: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联合启动确立标准规范的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实效。要加快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重点领域尤其是网络媒体正确、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出明确要求、推出可行机制。 记者:规范网络语言,要注意哪些问题? 王君超:网络语言的规范与管理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难度在于,一方面网络语言属于媒体语言的一部分,需要遵守汉语言的相关规范;另一方面网络语言有其特殊性,特别是“自媒体”语言的传播范围与传统媒体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管理规范方面,对网络语言与传统媒体用语也要区别对待,既需要符合总体语言规范的框架,又要对网络语言有一定的宽容度。当然,如果确认一些网络用语是低俗的“语言垃圾”,应当禁止大众传播媒体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