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飞速发展,网络文艺已经成为文艺欣赏和消费的重要形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网络音乐使用率为77.8%,用户规模达5.01亿;网络文学使用率为43.1%,用户规模为2.97亿。据文化部统计,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达到2亿。 然而,伴随着网络文艺的蓬勃发展,庸俗、媚俗、暴力、色情等也在这个开放平台上滋生和蔓延,产生了不少文化垃圾。 那么,以网络文学、网络视听节目等为代表的网络文艺的发展,究竟存在哪些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各地有哪些积极探索?促进网络文艺健康发展,还需要作出怎样的努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跟随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赴湖南、浙江、上海展开调研。 网络文艺的本质是文艺 “事实证明,网络平台为大众参与文艺创作提供了‘直通车’,能够极大地激发国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副局长邬书林说。网络拥有强大的传播力,也有着海量的文艺创作者和消费者,数据显示,仅百度索引的网页信息就相当于6万多个中国国家图书馆的藏书量,国内网站签约网络文学作者约有250万人,文学网站的日更新达1.5亿字,约有10万名作者可以通过创作获得经济收益,其中最高的年收入高达1.1亿元。 然而,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过浓的经济味道、违背文学创作规律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发端于草根的网络文艺,过度强调眼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兼顾不够,商业化、娱乐化倾向严重。”湖南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贺弘联说。中南大学文学院网络文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全国网络文学研究会会长欧阳友权谈道,过度商业化导致同质化、低俗化,网络文学以“富豪榜”论英雄也使文学创作的目标产生异化,部分网络作品的人文内涵、艺术价值、精神价值出现缺失。 知名网络作家血红谈道,以前网站为了赚流量,会刻意让他们写一些踩着情色、暴力等红线的作品,“但有一次一位作协领导问我,如果你把这样的作品拿给你十二三岁的孩子看,你敢吗?这对我有触动。所以我以为,网络文学必须健康发展,这关乎我们的孩子能否健康成长。” 全国政协委员、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宣部原副部长翟卫华表示,网络文艺也是精神产品,必须注重价值导向。“网络文艺工作者应该多问问自己:自己的作品敢给家人看吗?能给孩子看吗?当然,作品也要尊重市场规律,让作品为读者、观众所喜闻乐见。” 除了网络文艺工作者加强自律,提高责任意识,网络平台加强自我审查也被政协委员们屡屡提及。对此,网络文学重镇阅文集团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自查体系,借助技术升级和人工核查,实时对平台上的作品进行监控,力图斩断涉黄、涉暴力等违规内容的苗头。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蔡晓春建议,应建立文化市场信用档案,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守信守法激励和失信违法惩戒制度,特别是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担负起守法诚信经营和自查自审、内部监管的责任。 调研中,网络作家纷纷表示,自己每天必须更新至少7000字。 “这是明显违背文学创作规律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原副教育长王怀超对网络作家一天更新1万字左右的情况表示质疑,“我以为,网络文艺工作者应该树立精品意识,尊重文学发展规律,学习老作家、老作品,从生活中汲取营养,这样才能留下精品,而非泡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