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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体育频道总监江和平揭秘奥运转播那些事儿

2016-06-14 11:24:21  来源: 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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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大事 判定侵权“三把尺”

“如未获得授权,出现五环标志、奥运字眼以及赛场画面均属侵权。”

里约奥运会,央视绝对是霸主。作为中国大陆及澳门地区电视和新媒体唯一持权转播商,央视此次如何做版权生意正被无数电视台、新媒体机构紧紧“盯”着。“现在电视和新媒体的转播权是否分销、如何分销正在制定具体方案,本月底基本能够敲定。”江和平透露。

尽管央视的方案尚未出台,但摩拳擦掌准备“直通”里约的不在少数,尤其是新媒体机构。待到方案尘埃落定,获得央视授权自是皆大欢喜,但对于绝大多数不能“分得一杯羹”的媒体而言,就要“补习”好关于版权的知识了,换句话说,擦边球可不是那么好打的。那么,哪些是能做的,哪些就会是侵权行为呢?江和平给出了衡量的“三把尺”:

关于比赛画面——

“如未获得授权,一切赛事都不能做,出现一个赛场画面都属侵权,赛场外可自由发挥,但也不能有奥运场馆标记。”

关于五环标志——

“如未获得授权,五环标志绝对不可以出现,央视也只有CCTV5可以出现奥运五环标志,这是我国唯一经国际奥委会授权的奥运频道。”

关于奥运字眼——

“如未获得授权,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的奥运栏目名称绝对不能出现‘奥运’二字,比如《直通里约》可以,而《直通奥运》对非持权转播机构来说就属侵权。”

那么,哪些记者可以进入比赛现场进行报道呢?据介绍,电视方面,除央视的大队人马之外,一些电视台也可能获得央视授权,派出几名持证记者进入赛场内采访报道。平面媒体方面,因为不涉及视频画面版权问题,记者如果持证则可进入场内采访拍照。对于很多“土豪”想出的买票进入赛场内进行报道的方法,在江和平看来是风险系数极高的行为,因为国际奥委会对此有严格规定,如果有人拿手机拍摄,在所属平台上发布,将面临禁止入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