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新华社旧金山8月20日电(记者 徐勇)肯定是从近期开始,却难以追寻准确时间,作为一个热门技术领域,车辆“无人驾驶”和“自动驾驶”表述淡出美国企业界。 以打车、“拼车”软件平台美国优步公司为例,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特拉维斯·卡兰尼克18日发布收购初创企业美国奥托公司消息时,介绍后者有意从卡车开始开发车辆“自主驾驶”技术。 优步和奥托,同处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城市旧金山,差异是优步创建将近6年、奥托诞生至今不足1年,而两家企业无疑都以创新为生存基础,都对新技术敏感,也都对新技术领域内“语境”发生的变化敏感。 宣布收购奥托同一天,卡兰尼克对媒体表示,准备最早本月内在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市投放大约100辆运动型多功能车,供一些乘客体验“自主驾驶”技术,同时由一名工程师充任“监管人”,在驾驶座上应对“不测”。 奥托的思路相对更为“激进”:不仅要把“自主驾驶”应用到卡车场合,而且最终要让司机在车内得以“歇息”或者做其他事情。美国现有超过470万辆货运卡车,驾驶座上坐着职业司机。经济动因使然,卡车采用新技术,用以减轻工作强度、减少人为差错并增加安全系数,或许更为可行一些。 只是,无论卡车还是乘用车,无论在美国联邦政府监管层面还是在州政府层面,短期内都难以期望改变立法和规程,允许真正实现“无人驾驶”,一方面归因于相关技术远未成熟,另一方面与发生事故时需要以人为主体的认定责任相关。 真正研发无人驾驶以至车内不设置方向盘,迄今推出原型车的美国企业,只有美国“字母表”公司旗下的谷歌公司。 或许,一些媒体还在用“无人驾驶”或“自动驾驶”概念,在优步和奥托等企业方面,至少现阶段回避这些表述,只以实现车辆“自主驾驶”为目标。一旦号称车辆可以“自动驾驶”,自然可以“无人驾驶”。而限定为“自主驾驶”,至多变身为所谓“自治车辆”,带着模糊、透着严谨,车主依然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 依照美国人的观念,走路是人人都有的权利,而开车是一项“特权”,理应受到更多约束,包括需要持有驾驶执照。 无独有偶,美国特斯拉汽车公司去年在电动车内引入“自动导航”模式,本月10日,据说是为避免英文与中文翻译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在企业中文网站删除“自动驾驶”一词,改用“辅助驾驶”一说。当然,这家汽车行业新锐作出这种调整,发布这种消息,更多是为自己在多起事故中争取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