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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评材料填报、制作要求 (一)《中国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附件2)。 由报送单位填报。如同一项目有2件(含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初评得票多少为序。 (二)中国新闻奖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项目参评作品以及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上述类型作品的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为: 1.组织报送请填报《中国新闻奖组织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3),自荐(他荐)请填报《中国新闻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4),以下均简称《推荐表》。 (1)“刊播单位”栏须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名称填写,不必填写部门、频道、频率等。 (2)经初评报送的参评作品,“初评评语(推荐理由)”栏填报初评评委会撰写的评语,并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确认。自荐(他荐)作品由推荐人(两名,新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该栏内填写推荐理由,并由推荐人、自荐(他荐)人签名(单位自荐、他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明确填报“初评评语(推荐理由)”的,不予受理。 (3)“社会效果”栏填报参评作品刊播后的社会影响,转载、引用情况以及媒体融合报道情况、应用新媒体情况等内容。通讯社刊播作品在本栏内填报落地和采用情况。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在本栏内填报作品境外落地、转载情况。 2.参评作品复制件。 参评作品复制件要求与原版刊播作品一致。文字、广播、电视系列(连续)报道以及连续刊播的组合报道,从整组报道的开头、中间和结尾阶段各选择1篇,共3篇为代表作进行复制;组合报道从整组报道中选择并复制3篇代表作。 (1)报纸作品提交2份刊登作品的完整版面样报和2份作品剪报的清晰复印件。 (2)通讯社作品提交2份打印稿和1份媒体采用样品(参照报纸、广播、电视作品提交材料要求,网络作品提供网页打印件)。 (3)广播、电视作品提交2份该作品音视频播出内容的完整文字打印稿和1份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文字稿内容要求同原播出作品一致,段落清晰完整,文字与标点符号使用准确。原版播出作品请复制为数据文件存储在U盘中,文件名以参评项目+标题命名,如“广播专题巡航钓鱼岛亲历”。广播作品复制为音质效果好的WAV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高清晰的AVI或MP4格式文件。 复制时不得对作品播出原版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播出时含有片头、片尾的独立作品,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复制后请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能够前进和后退。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代表作的音视频文件须在文件名末端注明代表作序号,如“广播系列长空奇缘——两岸退役飞行员首次同飞蓝天 代表作1”。 (4)新闻论文提交2份作品刊发页的复印件和1份完整样刊(书)。 (5)系列(连续、组合)报道须填报《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5)。 (6)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材料要求。 根据作品类别、体裁按照上述项目报送要求制作参评材料。该项目参评作品必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7)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原文稿后附2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译稿不得改写或超出原文内容。 (8)自荐(他荐)作品须附1份该作品所获省部级以上或中央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3.纸质材料装订顺序: 《推荐表》、文字材料(作品剪报复印件或文字稿打印件)、样报(刊、书)。 4.网络公示用的参评材料电子版及制作要求。 (1)文字材料按照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流程填报。 (2)新闻版面、摄影、漫画参评作品制作成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的RGB模式JPEG文件。 (3)广播作品制作成128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文件;电视作品制作成1000 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MP4格式视频文件。 由于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不支持断点续传,如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超过200MB,请切分成多个文件上传。 (三)新闻版面,报纸副刊,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网络新闻评论、专题、访谈、网页设计,新闻摄影、漫画、专栏参评作品以及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上述类型作品,填报的《参评作品推荐表》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以相关项目《初评工作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