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了解到,为帮助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应对当前经营困难,恢复发展,浙江省局就全力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稳经济工作推出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包括,扎实落实国家广电总局25条支持措施、加强财税优惠政策宣介落地、优化电视剧网络剧服务管理、办好重要视听节展活动促进文化消费、健全广电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实施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加大广电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发挥产业基地(园区)资源集聚和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加大视听人才培养力度。 在服务管理方面,扎实落实国家广电总局25条支持措施,争取国家重大项目、重大试点、重大改革落地浙江。优化电视剧网络剧服务管理,继续探索下放重点网络影视剧初审权,把重点网络影视剧审核周期压缩至平均40天以内。健全完善电视剧全流程管理“八项工作机制”,保姆式服务对因疫情防控延误创作生产的重点视听项目。探索广电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指导各地细化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做到政务审批事项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上网。 在经济方面,加强财税优惠政策宣介落地,运用各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基金补助,支持企业发展。办好重要视听节展活动促进文化消费,有计划举办各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展活动,为视听企业创造更多贸易合作机会。支持企业扩大对外合作交流,鼓励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积极参加国际性展会活动,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 在智慧创新方面,实施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多措并举做好消费帮扶、人才教育帮扶、文旅宣传、乡村文化建设等工作。深化开展“一起跨越”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公益行动。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动智慧广电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研发项目,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探索云上基地培育模式,推进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发展基地。 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视听行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探索实施示范培养项目;定期举办广播电视文艺创作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帮助企业培养视听人才。(记者黄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