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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太:经济责任审计可真正避免领导“带病上岗”
m.folksfolks.com 2009-10-16 08:53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陈叶军)中国社科院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陈红太今天下午作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解析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陈红太分析,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结束了过去主要追究行政问责的做法,现在党的书记也要承担责任。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真正起到避免领导“带病上岗”,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行为,起到了预警作用。

《决定》关于党员监督权在这方面规定得比较多,陈红太举例解释说,比如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得向社会公开,满足党员群众的知情权。比如,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还有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财政投资资金和重大财政项目的审计。这些规定都是基于地方所创造的一些经验,也已形成了对权力监督的一些有效的措施。比如领导干部问责这个问题,行政问责就比较早了,从2003年非典事件以后,我们国家行政问责就在各地普遍推行。2009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际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结束了过去主要追究行政问责,现在党的书记也要承担责任。

陈红太补充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过去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离任以后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在一些地方不是,他们在探索如何把经济责任审计前移,移到任中和任前,辽宁搞任前,桂林搞任中。实际上主要是发挥责任审计的更大效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起到避免领导“带病上岗”,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行为,起到了预警作用。

“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最主要是要实现不仅仅靠法制和制度化的制约。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实行民主监督和法治监督的两者有机结合,仅有法治和制度化的监督,这个效率是有限的,它不足以使手中握有重权的干部产生心理危机,但是要把民主监督和法治监督结合起来,效果会成倍增加,民主监督的首选就是公推直选。这项制度的好处是,干部通过选举上来以后,要对它的选举承诺负责任,要对它授权的人负责任。再一个是带有刚性的,有严格的奖惩制度,民主测评制度,其好处就是把这种监督和干部的激励奖惩结合起来,把法治监督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效率和威力就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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