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群言荟萃 > 正文
把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落到实处
——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几点体会
m.folksfolks.com 2009-10-20 16:39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三是善定。对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如有较大意见分歧,最好不要急于决议,要“冷处理”,会下分头交换意见,反复比较筛选,待形成共识后再作决定。要审时度势,胆大心细,多谋善断,善于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碰到一些棘手性问题、容易得罪人的问题、风险责任较大的问题。该集中的必须集中,不能因迁就个别人的不同意见而优柔寡断。当多数人的意见统一后,“一把手”要敢于拍板。同时,拍板后要分工负责,步调一致,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假若出现决策失误,要敢于承担领导责任,不怨天忧人。

三、要处理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做到议行合一。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没有集体领导的充分讨论,难以形成正确决策;没有分工负责,党委决策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贯彻,集体领导也成为空谈。

党委一班人特别是“一把手”要认识到,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努力工作,更重要的是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决策与执行机制,

一是重大问题要由党委集体民主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克服任何形式的随意简化或变通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改变集体决定的行为;

二是在党委会内部,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问题的决定,实行“票决制”。绝对不能以书记或会议主持者作总结的办法来代替表决,否则,等于委员只有发言权而书记垄断了拍板权,从而,阉割了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内容;

三是集体做出的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也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坚持做到不因自己的意见被否决而不执行,不因执行有困难而不抓落实,不因涉及个人利益而放弃原则。反对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形式主义和“家长制”作风。

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个人职责,并组织实施好党委决策。邓小平同志指出:“集体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分头去办,各负其责,决不能相互推诿。”凡属已有明确规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分管的同志应独立负责处理好,充分发挥党委每个成员应尽的责任;要有敢于负责的精神,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或无人负责。要根据分工原则,在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同时,关心全局工作,搞好与班子其他成员的相互配合,尽量减少摩擦,做到分工不分家。

四、要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发扬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我们既不能各行其是,也不能本本主义。必须造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氛围。

实现上述目标,要求我们:

一是既要执行党委决议,又要分析决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的执行党委决策;

二是加强团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善于做协调工作,带头执行集体决定,坦坦荡荡,一身正气,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特别是“一把手”,要敢于负责,不争功诿过。既宽宏大量,又坚持原则。宽宏大量是团结的基础,讨论、研究问题,要尊重同志,听得进别人的意见,善于采纳正确的意见。同时,对于原则问题又不能麻木不仁,要立场坚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同志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相互批评有力度,接受批评要大度,自我批评有深度。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有话会上讲,有意见当面提,不搞背后议论,旗帜鲜明同各种破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

三是丰富个性服从党性。党内民主生活、党委决策时,班子每个成员都可以畅所欲言,但是,贯彻决定则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大局利益。

要加强民主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对那些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坚持个人拍板决策、拒不维护工作大局、拒不执行集体决议、失职渎职者,一定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安徽枞阳县委党校 汪健)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