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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保制度建设与政府公共服务
m.folksfolks.com 2009-10-21 09:56   来源:人民论坛    我来说两句

第三,社会救助服务平台问题。某省纳入常年生活救助范围的贫困人口近400万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超过400万人,是全国社会救助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但大部分县乡工作力量薄弱,各地普遍工作经费不足、工作手段落后。部分县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对原有乡镇民政事务办的撤并,加剧了这一矛盾,使得基层的最低保障难以有效实施动态管理。

第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问题。农村基层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当前需要承担的“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职能。如西部某县全县的卫生人员有1069名,按照所在省2001年的人才配置标准,全县要配置2200名,还差上千名。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不足,要靠聘任人员解决,但又因没有编制、待遇低,培养起来的人才留不住。另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设施严重不足。虽然中央资金对房屋设施有改善,但内部的诊疗设备落后、不足。有的乡镇连基本的设施都没有,农民的看病难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

社会保障制度机制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新探索

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需要建立和完善面向基层和民众的社会服务体系。因此,新时期新阶段,需要探索四个基本问题,使与之相关的体制机制随之转型和完善。

第一,如何把加速制度覆盖与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和医疗得到保障之后,单靠过去省地县三级服务机构的支撑是不够的,这就涉及到社区、乡镇基层经办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建设问题。这个矛盾不解决,不仅做不好服务,还会影响整个制度覆盖的进程。而且,面对农户和居民,与面对企业和城市基层治理是不一样的。面对家庭和个体的基层服务体系如何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但是,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全覆盖目标的实现,公共部门中增长最快的部分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设施也需要面向那些应被关注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因此,地方公共部门的快速发展和显著扩张将对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出进一步改革的要求。这就是说,未来的社会建设将沿着三条路线推进:一是在制度上推进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确保人人能够“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二是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现有的支付手段,把各类保障直接转移支付给需要者。目前,在中国现阶段,动员更多的人参与社会保险还是需要宣传和教育,基层经办机构是不可缺少的。三是建立和完善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即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地方政府改革问题和人力资源配置问题。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需要地方政府发挥作用。第一,改革就在于让地方政府尽可能多地承担公共职能。根据我国人口密度和布局来研究公共服务中心的空间布局是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第二,需要把基础设施的投资和人力资源配置有机结合起来,从西方走过的历程看,地方服务领域是吸引大量地方政府雇员的主要领域。以丹麦为例,“地方政府雇员中绝大多数并不在市镇或郡的市政厅里面工作,相反,他们实际上是在学校、托儿所、医院、养老院和图书馆等领域进行工作。在市政的行政管理中,医院体系是处于主导地位的部门,占郡政府雇员的比重超过57%。”研究还发现,日本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进程中也很注意人力资源配置问题,“日本的残疾人机构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政府性质的残疾人机构,二是民间组织的残疾人社团法人机构。政府性质的残疾人机构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他们直接参与国家有关残疾人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负责向国家通报、反映残疾人的情况和呼声,协调政府与地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关系(工作人员全部为政府官员)。”日本厚生省在1992年修订了《社会福利事业法》和《社会福利设施职员退休法》,并制定了《福利人才确保法》,从法律上对福利人才的培养和人才应该享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予以保障。美国国会于1923年通过职务分类法,1949年修正为新的职位分类法,简化公务职位,由七大类缩减合并为两大类,教育和医务人员也纳入公务职位范畴。新加坡把医生、教师、工程师、律师等纳入专业公务员进行管理。这些给我们的启示是,社会建设必须要把人才建设,尤其是基层的人才建设放在首位,以进一步完善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这也使我们看到,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尤其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必须配合以人事制度的改革,这样才能真正打破僵局,使公立医院真正走向公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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