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韩愈写过一篇《蓝田县丞厅壁记》,记载了一个姓崔的朋友,在担任谏官时因上书言事而受人排挤,被打发到蓝田县任县丞。崔县丞本来想,当县丞就当县丞呗,照样能够有所作为。可事情却不那么如愿。韩愈这样写道:办理文书时,办事小吏怀抱已经完成的案卷找到县丞,左手把案卷前部卷起来,右手递上笔,站直了看着县丞,说道:“你应该在这儿签名。”县丞抓起笔,在预定的位置上小心翼翼地签上名字,再问办事小吏是否合适。小吏说:“可以。”公事就算办完了。至于案卷上写的是什么,县丞一点不清楚。所以韩愈慨叹道,县丞“官虽尊,力势反出主簿、尉下”。好在庭院里有老槐树,靠墙有竹子,还有流水,崔县丞于是每天清扫庭院,培土浇水,然后吟诗作赋。有人问他忙什么呢?他就说:“我正忙于办公,请勿打扰。”
宋代州县的副职权位又有所提升。王安石初入仕途的差遣,就是去扬州当签书判官,由于在公事处分上常坚持己见,少不了与长官韩琦闹矛盾。因为他有通签文书的权利,着实让老韩挠头。
州县正副相争的故事在宋史上很多,据欧阳修称,知州、通判相争时,通判的气焰甚至高于知州,曾经扬言,要对知州实行同级监督。有个叫钱昆的杭州人,喜欢吃螃蟹。他原在中央任职,后来请求外放去做知州。人事部门问他想去哪个州,他说只要是出产螃蟹、又无通判的地方就行,可见知州对通判敬畏到了何种程度。
明代起,地方正官权力反弹,即便是同知、县丞这种有“二堂”、“二尹”名义的第一副职,也不再有过问全局的职权,而是依惯例由正官委派,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但若对正官的施政方针或具体处置有意见,也可以直接向上级申诉。副职难于驾驭,所以许多正官以裁减乃至清除副职为快事。本文开篇所述海瑞建议要求为兴国县减副,固然有裁冗省费的正大名义,或许也有类似动机。以他那种雷厉风行的个性,来自左右的制约自然是越少越好。
何良俊记载过这样一件事,嘉靖时,先父做粮长,常在府县中听候差遣,亲见亲闻松江府的同知吴献臣是如何与知府刘琬相处的。按照惯例,每天早上知府升堂与同僚相见后,副职官员各自回自己的办公室办事,惟独吴献臣偏偏不走,就在府堂一侧坐着,监视刘琬办理公事。一旦刘知府言行稍微有什么不当之处,吴献臣马上当面指责。说起来刘琬也是一个在官场上颇有声望的官员,怎么能够心甘情愿受到这种制约呢?有次他看见吴献臣不走,就故意不办公,干脆和他相对而坐,忿忿地说:“看你有能耐闲坐到什么时候!”吴献臣也不甘示弱,悠哉悠哉地捉一只虱子放在桌上,在虱子周围吐一圈唾沫(据说虱子怕唾),然后直视刘知府道:“看你这家伙能走到哪里去!”
再如万历时广东番禺的县丞唐同,也是类似角色。有一回他去见知县议事,正好遇见知县与“诗友”在堂上歌咏唱和,当场板下脸来教训正官说:“县堂自有政事,放着堂堂正事不做,吟诗作对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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