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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民主”
m.folksfolks.com 2009-11-25 08:41  岳音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网络民主说到底只是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民主又分为直接民主和代议制民主两种主要形态。网络民主目前展现的基本上是网民个人化的声音,从民主形态而言属于直接民主,但对于具有庞大公民体的中国来说,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代议制民主才是更为长远的民主制度设计。也就是说,要想建立网络民主的长效机制,应着重网络代议制的构建。

网络代议制,其实已有实践。比如一些网络牛文之所以引起巨大反响,就在于相当数量的网民参与发言,从而形成共识;又比如在女大学生“卖身救母”事件、邓玉娇事件中由网民推举出网民代表,赶赴实地考察,这些都是代议制的表现。强调网络代议制,可以防范虚假民主的出现。比如有地方为了某一政策的出台,明明网上网下反对声音众多,却非要找出只占极少数的支持意见,并将这种极少数意见冠名为网民意见,从而使政策具备所谓的“民意支持”。更有甚者,自己在网络上假造所需要的声音,然后引用,以达到政策通过的目的。

毋庸讳言,网络民主目前尚不成熟,还未找到能够表达主流民意的平衡点。但网络民主如果能够和代议制民主更恰当地融合,则可起到推动民主政治进步的作用,也能够摆脱网络民主所隐含的一些弊病。

怎么更恰当地融合呢?网络民主,说到底是表达民意的一种路径。之所以这一路径得到朝野上下的重视,与其他民主途径利用不充分有关。在现实生活中,我国代议制民主的主要载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目前,人大代表在充分反映民意和代表民意方面尚存一定障碍,去除这种障碍,使人大代表们能够在权力机关充分地互相讨论,让利益与利益平等博弈,从而取得关于公共利益的认知,那么,人们有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必然是找人大代表,而不是找网络。

网络只是手段,民主才是目的。网络是为民主服务,而不是民主为网络服务。无论是网络问政、网络议政还是网络执政、网络施政,所指向的均应是民主。当然,由于网络本身所包含的平等性、交互性,网络已成为民意表达最为集中的场所之一,成为公众直接参与政治的主流渠道。但在这一形式之外,我们更要看重的是代议制民主的成长与成熟,为了这种成长与成熟,我们不妨吸纳一些具备一定网络支持率和代表性的网络意见领袖进入人大代表阶层,进一步打通网络民主涉入代议制民主的渠道。如果在技术上存在障碍,也可以考虑在政协设置网络委员界别,先从协商民主层面展开。这有利于引导网络民主从直接民主向代议制民主转变,不仅对中国互联网政治的成长是好事,对激发民主政治生活的活力,也是一件好事。

网络民主需要跨越初级阶段,其他民主形态也应当积极发展、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一枝独秀不是春”,我们应当正确处理网络民主与代议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推动民主政治生活的“春色满园”。只有这样,网络民主才能真正发挥时代特色和技术优势,并有机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格局中,互相砥砺,谋就民主新篇章。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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