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理论频道> 前沿资讯 > 正文
和谐“大合唱”(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设的邓州样本
m.folksfolks.com 2009-12-11 09:06  曹树林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豫西南邓州市,一个人口155万的典型农业市,近年来经济总量、财政收入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速。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市578个建制村和61%的自然村开展了修路架桥、治理坑塘、修建游园、架线通电等村庄整治和建设,群众自愿捐资投劳共计折合人民币3亿元,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邓州市党群干群关系也更加密切。2006年以来,全市农村信访量下降74%,集体访、越级访下降95%,村级干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下降95%。

“这些变化得益于‘4+2’工作法!”邓州市的干部群众这样说。

走出困局

创新乡村管理模式

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近年来,乡镇基层工作面临不少新的考验:农村的主体人群从单纯的农业劳动者转变为从事多种职业的社会群体,参政和维权意识、能力不断提高。而与此同时,大量的村级公共事业亟待发展,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需要村级具体落实,宅基地、计划生育、集体资产处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升温。面对新形势、新问题,不少村组干部“老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村级组织建设面临考验。

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以“多予、少取、放活”为核心,新时期党的农村政策体系逐渐形成,农村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但农村管理体系尚未从传统的模式中摆脱出来,从而衍生出形态各样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是农村党的建设必须探索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从2004年开始,邓州市委决定以民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和谐新农村。当年7月,市委首次提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要抓程序,要创新方法。

次年9月1日,在认真归纳总结的基础上,邓州市规定:今后,但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决议,这叫“四道会议”;决议形成后,还要公示征求意见,公示实施结果,这叫“两次公示”。

这是邓州第一次提出“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并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要求在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推行。邓州市委组织部长李中龙说,“4+2”工作法是形势逼出来的,实践中学出来的,也是老百姓盼出来的!


责任编辑:赵舒文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