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入分析我国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前提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在我国社会总体实现小康并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由“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7](p228)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它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到2020年,我们在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后,还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长期奋斗。“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经历一个很长历史过程一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历史过程”[12](p700)。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目标,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为我国21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勾画了新的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
三、通过探索和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谱写了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新篇章
如何认识、把握和运用共产党执政规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是关系党生死攸关的大问题。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了“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的问题[4](p276),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核心[3](p39)。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上一些执政几十年的大党、老党由于脱离群众、失掉民心,先后失去政权,有的甚至走向衰亡;特别是原苏联东欧的共产党由于长期忽视执政能力建设,导致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人民政权毁于一旦。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过程中,丰富和创新了执政党建设理论。
- 2007-12-21 习近平: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
- 2007-10-16新华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十大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