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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基层权力的新支撑点
m.folksfolks.com 2010-03-22 15:15  于建嵘 来源:北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还需要改革异地为官制度。地方行政长官应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专职化基础上,在取消候选人人数限制和延长提名时间的前提下,由县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经过五到十年,通过修改宪法,过渡到由全县选民直接选举县行政长官。他(她)必须具备取得本县户口五年以上或在本地连续工作/居住十年以上的资格,以发挥地方精英对地方政治的主导作用。当选的县行政长官在任期内,不得升迁或调动。辞职的,至少在两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职。县行政长官应是党员,当选后同时担任县委书记。他作为一县之长,应就一县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向该县居民负责。

同时,要对县人大和县级司法体系进行改革,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和司法机关的制衡作用,以制约行政权一家独大并防止县行政长官的独断和腐败。县级人大应以直选、专职化、取消常委会为改革方向。县人大代表要专职化,当选期间脱离原工作。为每位县人大代表设立专用经费,专用经费限额,由人民代表掌握使用。县人大代表有权配备助理,助理工资等费用由该代表的专用经费列支。人大代表专职化以后,因人数并不很多,完全可以通过人大全体会议来审议相关事项,不需再设常委会。

当然,县级政权处于城乡二元体制的直接交汇点,其支撑点也离不开农民权利的真正落实。如果农民在选举权等方面仍为二等公民,在国家福利体系中仍处于边缘位置,在教育、卫生、养老等方面仍主要靠“自筹”,就很难会发自内心的认同县级政权。如果农民“创造”财富的能力,仍然受到集体土地制度、集体财产制度等的约束,如果农民不能自己组织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利益分配中发不出自己的声音,就很难自发地去拥护县级政权。

我认为,县级政权的支撑点,就是县级自治、责任政府和解放农民,使其摆脱“身份”的制约,成为享有同等国民待遇的现代公民。(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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