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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
m.folksfolks.com 2010-03-25 11:02  陈洪波 来源:湖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也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要从本质上推动政府执行力建设,就必须做到依法行政,着力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操作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

本届省政府紧紧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不断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

建设法治政府要以责任为核心

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其职能和权力都是有限的(以法律规定为限)。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政府就不要过度干预;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其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可靠,政策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要尽可能事先设立过渡期,由此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政府要依法予以赔偿或补偿;法治政府应当是廉洁政府,政府应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应当是透明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权力运作的依据、程序应当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依法开放,公民可以依法参与;法治政府应当是高效政府,必须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法治政府应当是服务政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方便老百姓,促进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进步。

法治政府,更应当是责任政府,责任是法治政府的核心所在。政府必须负责任地行使权力,在向国家权力机关和执政党负责的同时,积极回应并满足公民的各种诉求,对不负责任的各种行为进行制裁和控制。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是随着现代民主法制的发展形成的一种政府治理模式,其外在的表现是执行力,内在的要求是能力建设,核心内容是依法行政的责任。

政府的权力来源决定了法治政府应当是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按照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理论,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利,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当然要对赋予其权力的人民负责。

权力与责任的统一性决定了法治政府应当以责任为核心。政府享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同时也就承担起了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责任。权力和责任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政府行使权力的过程也就是履行职责的过程,权力与责任是统一的、平衡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权力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担当,一种责任。

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要求法治政府必须是责任政府。政府作为行政执行机构,其权力的行使应当受到法律的控制、约束和规范。人民可以通过立法要求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促使政府对人民负责。如果政府缺位、越位、不遵守法定程序,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追究,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际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政府是法治政府的逻辑必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只有建设一个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政府才能明确真正的职责所在,才能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才能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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