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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改革的理论廓清
m.folksfolks.com 2010-08-19 17: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三、国有垄断企业的领导不能等同于国际上同类企业的企业家

国有垄断企业在分配问题上的第三个理论误区是把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比对于国际上同类行业的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从而获得天价的年薪。这是一个深深的误解。实际上我们的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本质上是一级行政干部,是有行政级别的,是可以按级别换到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的,而且这种互换是经常的:燕山石化的领导到北京市当了副市长,长春一汽的领导到吉林省当了副省长。他们都是党的干部,归党的有关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管,是党把干部派到政府部门还是企业去工作的问题。他们的工资应当是行政领导干部的工资标准,而不应当比同于国际上同类企业家的天价年薪。

事实上,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和国际上同类企业的企业家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国际上同类企业家的业绩来自于他们审时度势的经营,而其审时度势的能力则来自其以往的经营经历和经营业绩。他们的选拔机制也是按市场原则进行的,是时刻有潜在的经理来代替其位置的,使其不得不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经营,被“辞退”的处罚会使其声誉受到巨大损害,甚至一蹶不振。而我们国有垄断企业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垄断地位,是凭垄断地位获得的。盈利时他们可以说成是自己的业绩,亏损时则找出种种理由让国家注资、补偿。对经营不善者,最多是调离领导岗位。国有垄断企业的领导目前的收益与责任并不对称。

四、国有垄断企业畸变的分配格局的消极影响,必须强烈推动这种畸变的分配格局的改革

目前国有垄断企业畸变的分配格局引起了种种消极影响:第一,畸变的分配格局颠倒了基本的理论是非,引起了一系列认识上的混乱,甚至是将错误的误以为是正确的,例如,国有垄断企业领导人比同于国际上同类企业的企业家等,并以此要求天价年薪。第二,畸变的分配格局实际上是给国有企业的保护,并且造成经营不菲的“业绩”。在保护的情况下虽然可以做得很大,但在国际上不一定有竞争力,因为它是靠垄断地位和特殊的政策做大的。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曾经和两个日本学者对日本企业作过长达八年的研究,发现凡是在日本台湾市场竞争得你死我活的企业在国际上都有竞争力,凡是在台湾市场上有国家保护,虽然表面上做得很大,在国际上都没有竞争力。第三,畸形的,难以动摇的垄断虽然可以使垄断企业获得丰厚的红利,但并不代表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相反,可能正是由于垄断妨碍了竞争,妨碍了效益。第四,国有垄断企业畸变的收入格局加剧了两极分化,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目前,这种畸变的收入分配已经使其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为了调整分配结构,使整个社会更为和谐,使更为广泛的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在从理论上弄清正误的前提下,应当按照经济学理论所揭示的基本原则,制定科学的分配政策,大力推进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改革。没有中央政府的强有力的推进,垄断行业既有的收入分配格局的改革是难以推动的。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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