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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内民主的发展方向在哪里
m.folksfolks.com 2010-12-20 15:09  耿仁书 来源:学习时报    我来说两句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基础,党内基层民主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现在,各地关于基层党内民主的创新和试点很多,大家也很关注。那么,究竟这些创新和试点应怎样发展,它们的方向何在?根据各地实践效果看,以下几个方向或许比较可行。

进一步规范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是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自1988年以来的20多年间,全国各地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但始终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现在应当对全国各地进行的试点经验做法进行系统总结,形成一个相对完善、比较规范的指导性意见,为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指明方向,保证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规范、有序、稳步推进,不为个别人意志所转移。县级地方党委带头试行常任制,在推进基层党内民主上作出表率,基层党委重点落实代表任期制,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健全机制。

从根本上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走出认识误区,真正从本质上正确理解民主,从根本上保证党员权利,突破制度上的瓶颈,进行制度上的创新。一是探索实行“党代表直选书记”制度。充分考虑东西部人口密度、党员分布数量等差异以及区域环境条件等其他非正常因素可能对选举工作的影响,可以在《基层选举工作条例》中,增加“实行党员直选产生党代表,再由党代表直选产生书记和副书记、委员”的条款,明确这种“授权直选”方式,既能够扩大基层民主、保证选人质量,而且这种模式低成本、易复制、可推广,是现阶段循序渐进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一条可选路径。二是维护大多数党员民主权利。考虑现在人口流动性增加和就业多样化,目前基层党组织按照“党员大会党员到会超过4/5有效”的规定来组织选举难度较大。可以对《基层选举工作条例》进行修改,变为“党员大会党员到会超过半数有效”,就可避免因照顾少数人权利或少数人抵制选举,而影响大多数党员行使权利的问题,此举符合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与选举法和地方选举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相一致,也是国内外普遍认可、比较通行的做法,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减少故意放弃权利、缺席会议、抵制选举现象的发生。三是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鼓励和提倡自愿报名和联名推荐,适当控制组织推荐数额,把推荐情况作为党内推荐和最终选举的基本依据,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同时,也要合理确定人选的推荐范围,避免党员或代表与候选人因相互间不熟悉、不了解,影响推荐和选举质量。

健全完善公推直选领导班子的方式。一要合理确定适用范围。从基层实践看,公推直选比较适用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以及人数较少的党委;人数较多的党委,先直选党代表,再由党代表直选党委班子成员比较适宜。同时,要创新群众参与推荐的形式,在人员较少且相对固定的单位,适宜组织全体群众参与,人员较多或流动人员较多的则可推选群众代表参与推荐。特别是在镇党委公推环节中,可充分运用现有的民主成果,即让民主推荐选举产生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推荐,这既能充分代表民意,符合有关规定,又能降低工作成本、提高组织效率。二要科学设计选举程序。从实践看,要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和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等原则,公推直选程序应包括广泛宣传发动、公布任职条件、组织报名参与、党员群众推荐、上级资格审查、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公开竞职演讲、党内直接选举、上级批复公布等环节。三要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在拓宽选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同时,注重坚持党的领导,对公推直选职位具体的标准、条件进行认真把关,保证人选的基本素质能力。注重与《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相衔接,研究解决好农民党员当选后的身份、待遇以及到届或落选时的进退去留问题。还要配套建立党组织任期目标管理、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使相形见绌者“下”,提高选举的实际效果。

正确处理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几个关系。推进党内基层民主任重道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要落实这一精神从长远看还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试点与实效。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必须立足于试,着眼于创,落脚于实。试点要不怕失败,创新要明确方向,效果要追求实际、实用、实效,只有这样试点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试点才能发挥示范效应、实现以点带面,走出“一试点就成功,一推广就失败”的怪圈,有利于防止昙花一现、人走政息、搞花样翻新和盆景式创新。二是民主与集中。地方领导的思想认识和胸怀境界是决定党内基层民主推进程序的重要因素,但发展党内基层民主不能仅仅依赖于此,必须以党员群众的愿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依据,扩大民主应体现在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主体作用的发挥上,集中统一应体现在选人用人标准条件和有关程序的把关上,无论民主还是集中都要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在正确的方向与轨道上运行。三是形式与内容。党内基层民主内容丰富,实现形式多种多样。在推进过程党内基层民主中,党务公开、党内选举、议事决策、民主监督要协调推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要有机衔接,形式要逐步规范,内容要逐步丰富,用恰当形式承载实质内容。没有内容的形式,是哗众取宠,愚弄百姓;没有形式的内容,将失去规矩,导致混乱。四是创新与制度。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能奢望一蹴而就,也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只有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坚持自上而下的带动与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哪怕在民主制度建设上创新推进一小步,也是党内基层民主迈出的一大步。通过不断创新和逐步规范,建立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前进。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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