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理论频道> 文史纵览 > 正文

朱晓明:关于“宗教与文化关系”问题的思考

m.folksfolks.com 2012-01-29 16:46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西藏文化保护和发展协会副会长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我来说两句

三、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理解和对待“宗教是文化”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认识和处理“宗教是文化”这一问题呢?

1.尊重、理解、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关于“宗教是文化”的阐释和研究。宗教界从自身宗教信仰的角度出发,提出“宗教是文化”,有助于宗教界阐释和研究宗教在文化内涵和社会功用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融相通的共同点,拓宽“相适应”的共同基础,寻找“相适应”的切入点,有利于发掘、发现和发挥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生因素和内在动力。

2.“宗教是文化”、“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是宗教的属性之一,不是宗教属性的全部,也不是宗教的本质属性。不能把“宗教是文化”作为认识和对待宗教的第一角度、甚至是唯一角度。泛泛谈论宗教是文化,并没有说明宗教自身的本质属性、价值观念和社会作用,具体还要进一步分析宗教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不同的宗教、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宗教,例如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程度不同的宗教,其文化内涵和社会功用也是有差异的。仅仅谈论宗教是文化,掩盖了这些不同,用文化的共性遮盖了不同宗教自身的个性和本质属性。要鼓励和引导学术界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下,开展宗教与文化关系的理性研究,认识和掌握宗教自身演变的历史规律,以科学、理性的学术成果增强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相互了解、理解和尊重,为中国各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赋予文化内涵、学术支持和精神动力。

3.执政党不宜泛谈宗教是文化。执政党有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必须上升到政治责任、思想导向、社会管理和国家安全的高度。清醒认识这一问题,对执政党来说,必须关注宗教与政治的关联和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要防止在“文化”的旗号下,一些传教士以文化的名义传教,个别学者以文化的名义传播神学思想,个别官员以文化的名义发展宗教,国外反华势力以文化的名义实施战略遏制。中国近代史上教案频发的深刻教训,开放条件下社会矛盾凸现中宗教问题的累积叠加,世界上利用和借助宗教引发动乱、冲突、战乱的严酷现实,都警示我们要十分慎重、严谨地认识和处理这个问题。在谈宗教是文化这个共性的时候,还要看到宗教自身的本质属性;在谈宗教的某些积极因素的时候,还要看到宗教自身的消极作用。不能把愿望当做政策。在指导方针上“差之毫厘”,在实际生活中就会“失之千里”。

  • 责任编辑:王坤明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