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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挨着高速路 户主盼着能征迁

m.folksfolks.com 2014-03-12 08:54  陈良锦 罗文伟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傅先生房屋顶上方,就是蛟城高速一高架桥。

□ 本报记者 陈良锦 罗文伟 实习生 林小月 文/图

“因高速公路的通车,导致我家噪音和烟尘污染严重,让我及家人晚上难以入睡或深夜被惊醒。”3月5日,上杭县白砂镇大科村村民傅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的房屋处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施工单位应该依法将其房屋征收。

上杭蛟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城高速路公司”)对此回应称,已对傅先生的房子进行鉴定,并评估了房屋受损情况。蛟城高速公路或其他高速公路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民房数量众多,不可能全部予以拆除补偿。

5日,记者在傅先生家中看到,他家的房屋为两层,在二楼卧室和一楼厨房,有几条肉眼可见的裂缝。傅先生说,因为蛟城高速公路建设,他家的房屋出现了这些裂缝。他自己测量了一下,他的房屋与高架桥桥墩直线距离不到20米,而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春节期间,孩子们在家门前放烟花,烟花就在高架桥边炸开。而高架桥上曾经有一汽车爆胎,其炸裂后的胎片落到我家屋顶,更是让我们担心。”傅先生告诉我们。

2009年7月,蛟城高速开工建设,在傅先生的房子附近规划建设一座高架桥。2010年,在建设过程中,因施工机械振动和爆破作业,傅先生的房屋出现了裂缝。白砂镇政府和蛟城高速路公司向他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上杭县房屋安全鉴定小组对你户房屋现状进行勘察取证,施工期间对房屋安全进行定期巡查,确有安全隐患的,予以临时过渡安置,待蛟城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基本结束后,再认定损坏程度,并予以补偿。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予以征迁补偿。”

责任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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