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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15将实施新规治理“霸王条款”

m.folksfolks.com 2014-03-13 15:26:56 佟明彪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禁止自带酒水”,“请注意防盗,丢失自负”,“资料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很多人对这样的描述可以说是“耳熟能详”,而这些就是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的“霸王条款”,甚至有网友戏称:“从摇篮到坟墓,霸王条款相伴一生。”对此,工商、法律界等有关人士认为导致“霸王条款”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某些企业依仗行业垄断地位的因素,还有一些企业借口行业“惯例”等等。而说到治理“霸王条款”,多数人认为应该集合政府,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等多方力量。

网友戏称“霸王条款伴一生”

在刚刚过去不久的2013年12月,“霸王条款”因为一组新闻事件再次引起广泛关注。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霸王条款,包括、“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xx元”,“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北京市工商局要求餐饮企业一个月内展开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者予以处罚。12月11日,中国烹饪协会发表致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开信,认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以偏概全、与餐饮行业实际背离,行政干预违背改革原则,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责令北京市工商局立即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12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工商局先后表态,称监督不公平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12月16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表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公开信,认为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无法律依据,对餐饮企业不公。1月3日,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联合发表公开信请求全国人大就“不公平格式条款”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1月15日,三十家饭店集团就北京市工商局“不公平格式条款”发表公开信,对北京市工商局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所表达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并呼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实现公开的对话和沟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对于“霸王条款”,相信消费者们都不陌生,不论衣食住行,人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过它。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上海市消保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4日,相关餐饮消费投诉达124件,“最低消费”、“预定押金”等潜规则和其他消费“霸王门槛”依旧盛行。而除了餐饮,在通讯、购房、购车等多个行业同样存在“霸王条款”。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2013年“3?15”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曝光了苹果公司在售后服务环节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广东省工商局则总结出50条“霸王条款”,涉及商业、通信、旅游、快递及供水供电5个领域。长沙市工商局公布了房地产、物业管理和汽车销售三大行业的十大“霸王条款”。对此有网友戏称:“从摇篮到坟墓,霸王条款相伴一生。”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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