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园小区为何走了“管家”?
m.folksfolks.com 2014-04-08 09:43 罗玉文 刘菲菲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本报记者 罗玉文 刘菲菲 由于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费过低等原因造成物业公司无力经营,在合同到期后撤离,新的物业公司也迟迟未进驻,从而造成新罗区西湖园二期安置小区连续处于“无人管”的状态,一时之间小区也成了垃圾场。近日,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现场目击 小区成了垃圾场 西湖园二期安置小区共有1000多户,4000多人。由于入不敷出,物业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于2月28日撤走。“管家”走了以后,小区便陷入“脏乱差”的状态。 3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西湖园小区。发现小区大门的保安值班室已无人上班,原本用于拦车的横杆也不用了,汽车不用刷卡就可以随意出入。在小区内,几乎每栋楼房附近都有成堆的垃圾。记者在小区内走了5分钟左右,就看到近30堆垃圾。当日正值晴天,垃圾堆散发出阵阵恶臭。 “雨天,垃圾被雨水冲得到处都是,出门都要踩着垃圾臭水走;晴天,别人是享受阳光,但我们这里却是臭气熏天。”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黄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小区有物业的时候,每天都会有清洁工清运垃圾,这十多天来,小区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 “到处都是垃圾,蚊虫孳生,臭得要死。” 此外,对于小区的治安环境,不少业主也感到担忧。“这么大的一个小区,却没有一个保安,小偷要进出岂不是很方便?”住在E2栋的王先生忧心忡忡地说。 原物业公司 一直在亏损 据了解,2月28日从西湖园小区撤走的物业是龙岩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仍留有部分工作人员在原物业办公室处理扫尾工作。 为何撤走?该公司的主任汤女士告诉记者,长安物业于2008年10月1日进驻西湖园小区,这5年多来,物价和人工成本一直在上涨,但物业费却始终都是0.4元/平方米。他们也曾多次和业委会协商,希望能够适当地提高物业费,可是直至长安物业撤出小区,物业费也没有上涨,“业委会的人跟我们讲,0.4元/平方米都有部分业主不交,更不要说0.5元/平方米。” 然而,就算如此之低的物业费,也有两成左右的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据汤主任介绍,在三个村当中,条围村的物业费收取情况比较理想,达到90%左右,而排头村、西山村都只有70%左右。 汤主任给记者粗算了一笔账。小区有保安15名,每名保安每月工资为1450元;保洁人员7名,每人每月工资为900元,这两部分的支出每月就接近三万元,“再加上人事、财务等管理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日常维护管理费用,每月的开支最少也要四万多元,有时候甚至要五六万元,但是每月只能收到4万元左右的物业费。”她告诉记者,0.4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在全区是处于最低水平,只能确保垃圾清理、管道畅通等最基本状态,根本无法提供其他服务。 对此,汤主任呼吁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健全法律法规,业主与物业公司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业主要转变思想观念,按时交物业费,“交了物业费才有人来维护和管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西湖园二期安置小区虽然已经成立了新的业主委员会,但业委会成员热情不高,没有人愿意担任业委会主任一职。 西陂街道 着手解决垃圾问题 对于业委会主任人选空缺一事,西陂街道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月19日下午,由西陂街道办事处牵头召开了协调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确定业委会主任实行轮流制。“就是说由西山村、条围村、排头村三个村指派人员轮流担任业委会主任,任期为一年。”该负责人解释说,2014年由西山村指派人员担任、2015年由条围村指派人员担任、2016年由排头村指派人员担任,以此类推,交接时间为任期前一周。目前,业委会的主任为西山村委会支部书记郭建涌,已着手安排解决小区垃圾清运问题。 针对小区“无人管”的状态,该负责人表示,3月12日晚,西湖园小区再次召开了业委会会议,经讨论、协商决定,与亿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同意服务费按每平方米0.6元收取,高层则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 此外,西山村、条围村、排头村三个村先后同意,对于小区内不缴纳物业费的人员,由各自村委会在年终分红中给予扣回。 4月1日,记者一行再次来到西湖园小区采访,发现小区环境已经有所改善,每栋楼房附近也看不到成堆的垃圾。据西陂街道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小区的卫生由西山、排头、条围三个村共同负责。 物管站 业主要有花钱买服务意识 中心城区的安置小区越来越多,但与商品房小区相比,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存在着许多困难。 对此,新罗区物业管理站的吕站长表示,安置小区的物业费普遍偏低,收取率也不高,而且还很难上涨,这导致许多安置小区的物业公司难以经营,最终只能撤走,“与其他安置小区相比,西湖园的物业费收取率还算是不错,像有的安置小区,物业费收取率只有三四成左右,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办法做下去。” 众所周知,安置小区的一大特点就是,业主主要是来自四面八方的拆迁户,素质参差不齐。吕站长说,对于许多安置小区的住户来讲,以前住自建房不需要缴纳物业费,这要求业主转变观念,要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物业公司是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无偿服务。” 吕站长还建议,安置小区可以考虑建一些店铺,并将部分店铺的租金用于补贴物业费。此外,也可以借鉴厦门的做法,即前五年,由政府财政补贴一半的物业费,五年以后再由业主自付全部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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