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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消暑:请走“正途”,杜绝“野泳”

m.folksfolks.com 2014-07-12 09:31:52 罗姝 温连光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图为在新罗区万安溪路口处设置的关于禁止划船、捕(钓)鱼、游泳的温馨提示牌。

3日,广东高州两名小学刚毕业的男生到河中游泳溺亡;

10日,浙江金华一名14岁顽皮女孩推姨夫下水,致两人双双溺亡;

进入暑假的一周时间内,河北邯郸就有8名学生因戏水、不慎落水等原因不幸溺亡;

……

炎热的夏季如期到来,恰遇学生放暑假,全国各地一些地方陆续发生学生溺亡事故。防止学生溺水,又该敲响警钟!9—10日,记者走访了龙岩中心城区多家游泳馆和新罗区若干山塘、水库。

应选有资质的游泳馆

在九一南路一家老牌游泳馆,门口处设有关于“容易发生溺水事故情况”的标识牌,更衣室标有整个游泳池深水区、浅水区布局图,在180平方米的游泳池周围还有13名救生员,并且其中6名救生员还坐在高台上监视,高台旁还挂有救生圈。

“游泳馆开业时就要有卫生许可证和高危行业开业许可证,配备多少救生员都有规定。关键时刻,救生员很重要。”游泳管负责人刘晓虎告诉记者,为保证安全,按照规定,身高1.3米以下的孩子需在家长陪护下才能在浅水区里游泳。

据悉,近年来,特地学习游泳的人也越来越多,仅该游泳馆一个暑假就有600人参加培训。

另悉,岩城一些大规模小区均有游泳池对外开放,不少家长就近为孩子联系游泳培训班。溪南一小区游泳池就吸引了不少孩子。“游泳既能锻炼身体,又可多掌握一项技能。”正在教学的林教练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刚满8岁的孩子就来学。

 

图为在岩城九一南路一游泳馆,游泳救生员在高达1.5米以上的救生观察台监视池中情况。

水库、山塘是禁游区

在不少游泳爱好者看来,水库、山塘是天然“大泳场”,但这些水利工程是明文禁止游泳的,而且水域水情复杂,容易发生意外。

然而,在市郊,记者还是发现不少小孩在户外“野游”,有的还是家长带着去,虽有带游泳圈,但没有安全设施的天然“大泳场”,安全隐患仍很大。

据悉,我市现有以灌溉供水为主的210多座水利水库、发电为主的220座电站水库和有防汛保安任务的130座小山塘。对于山塘、水库,当地政府及水利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他们通常在人们经常活动的水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特别是在事故多发水域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牌、标语,并且对危险水域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劝阻群众勿入危险水域。

尽管如此,山塘、水库溺亡事件仍偶有发生。据相关人员透露,主要原因还是群众自我防范与保护意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而管理人员即使发现也只能劝阻,无其他处罚手段,此外,巡查力量不足,导致无法管理到位。

除山塘、水库外,游泳池发生溺水情况也不少——发生溺水事故有N种情形

近年来,我市暑期溺水事故偶有发生,多发生在水库、山塘较多的农村,许多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多在外打工,缺乏监管,较易出现意外。

10日,岩城九一南路一游泳馆救生员告诉记者,游泳池里发生溺水的情况也有不少,比如不小心从池边落入水中;家长只顾自己玩,忽视了孩子;游泳技术不佳,在水中遇到碰撞时,惊慌失措;突然呛水,不会调整呼吸……但若有专业救生员,一旦发生溺水情况能马上察觉,并在最短时间内施救。

另据相关人士介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伴以及没有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到不明水情的水域游泳最易发生事故。而私自到不明水情及环境的水域边戏水,失足滑落导致溺亡的情况也偶有发生。

学生安全监管,不只是学校的责任——

暑期防溺水 需各方共同努力

“开春上课时,‘防溺水’是校园安全课程的重要内容。放暑假前,都有致家长的一封信,尤其强调做好防溺水方面的教育工作。”10日,新罗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介绍,7月7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暑期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市立即组织开展暑期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家访等途径,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但不少教育工作者也坦言,暑期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更多还得依靠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管责任,需要社会多方面努力: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乡镇(街道)及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和巡查;多向学生开放文化、体育场馆,开办各类夏令营活动,丰富孩子的暑期生活。

(本组文图均由记者 罗姝 通讯员 温连光 提供)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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