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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坟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被判7个月刑期

m.folksfolks.com 2014-07-18 08:36:29 康泽辉 陈立烽 罗海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罗海锋)现年五旬的杨某,经“大师”提醒,希望修建父亲坟墓改变“风水”。

却不想,命运未改,判决书先到。15日,龙岩市连城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原来,去年11月1日下午5点,杨某在山场修建父亲的坟墓,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鞭炮。谁料,炮屑掉落引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案发后,杨某于次日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森林法,未经审批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引发山场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73亩,损失立木资源经济价值人民币37975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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