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试点破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问题
m.folksfolks.com 2015-04-11 10:10:37 来源:闽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受“男尊女卑”观念影响,在农村很多地方,只要是出嫁女,不管户口是否迁出,一律收回其“土地使用权”,而嫁入媳妇、离异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也往往无法得到保障,这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现象,我市上杭县正在试点破题——以培育打造庐丰乡丰康村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省级示点为抓手,推动全县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 2013年,上杭县妇联牵头联合民政、国土等部门,深入丰康村走访调研,全面掌握该村妇女在土地权益方面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指导该村建立了600多份以户为单位的妇女土地权益档案,并对婚迁、离婚、丧偶等特殊家庭妇女土地权益问题提出“一户一策”解决办法。 摸清情况后,妇联、民政部门指导丰康村清理完善村规民约,去除带有性别歧视的内容,对离异、丧偶、婚迁等特殊家庭妇女的土地权益分配,明确规定“有人即有份”。如已办理结婚手续外籍女并在本村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与同村妇女享受同等的待遇。新规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 丰康村还成立了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监督小组,聘请乡调解中心的同志指导纠纷调解,去年以来妥善解决了近10起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按季度公布土地承包、宅基地发放、征用土地补偿、土地入股分红、林地承包等方面情况,使涉及土地权利的重大事项全部“晒在阳光之下”。 庐丰乡妇代会还依托“妇女之家”组建了妇女维权投诉站,及时受理调处涉及妇女土地权益的矛盾问题,并在丰康村组建了“妇女互助组”、 “烤烟技术小组”等妇女志愿者队伍,开展扶贫帮困、农忙时节帮耕代耕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妇女组织的带动引领作用。 “丰康村的有益探索,为我们在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上杭县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协同农业、国土等部门,在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等权益保障方面作进一步探索,组织带领广大妇女更加主动积极地投身新农村建设。 □ 记者 林阿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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