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不力龙岩:15人被追责
m.folksfolks.com 2015-04-16 10:42: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杰 通讯员 严纪轩) 14日,记者从龙岩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了解到,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出现下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龙岩市10个单位负责人、5个单位的纪委书记被追究责任。 上杭县卫生系统发生“塌方式”腐败,何祥椿身为县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疏于监督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全县卫生系统存在的大面积腐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在对何祥椿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今年3月23日县纪委、监察局对其党、政纪立案;2014年,漳平市溪南镇政府使用公款36050元购买茶叶、茶油等土特产送给有关人员,在漳平城区开展同城接待,列支接待费55690元。今年2月13日,漳平市纪委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溪南镇镇长叶科伟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连艳,镇党委副书记黄建生、陈登华,镇纪委书记陈达城分别被通报批评。 此外,长汀县河田、涂坊、宣成等3个乡镇在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该县纪委对上述3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河田、宣成等2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实施廉政约谈,其他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的处理。 |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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