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效能投诉奖惩办法》出台:举报有奖
m.folksfolks.com 2015-05-14 08:55:24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到机关办事,遇上“上班迟到、玩手机、打游戏,服务态度差,办事懒散拖拉……“不要紧,你可以举报,查证属实后,还有钱拿哟!”最近,一条“在龙岩机关办事,再也不怕被刁难了”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QQ、论坛等社交网络平台疯狂转发和流传。 举报还有奖,这是真的吗?近日,闽西新闻网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5月11日,闽西新闻网记者从龙岩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效能办”)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确实有这回事。 市效能办负责人告诉闽西新闻网记者,4月底,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福建省机关效能投诉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针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的行为,被投诉人实名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投诉人最高500元的奖励。但截至目前,龙岩市还未受理过这样的案例。 据悉,《办法》出台是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公众投诉机关效能问题,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各级机关认真履职,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依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而制定的。投诉人可以通过来人、信函、电话、互联网、传真等方式,向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或各级机关投诉机关效能问题,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调查属实并给予效能问责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或有关机关应当对投诉人予以奖励,对被投诉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予以惩处。 《办法》规定,对投诉人进行奖励的,按照几个档次执行: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给予有关机关通报批评的,给予500元人民币奖金;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给予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的,给予300元人民币奖金;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给予机关工作人员通报批评的,给予200元人民币奖金;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给予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的,给予100元人民币奖金。奖金由组织调查的机关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发放。 不过《办法》要求投诉人要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还要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机关效能问题,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事先未被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或有关机关掌握以及新闻媒体曝光。 (闽西新闻网记者 刘耿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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