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
m.folksfolks.com 2015-05-22 08:50:01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闽西新闻网记者从新罗区教育局获悉,《新罗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 方案对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办法、招生纪律等作了明确的说明。同时,公布了《2015年新罗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范围》、《新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登记学校》、《城区小学电脑派位后未被录取者统筹安排》等,方便广大家长浏览和了解。 以下是新罗区教育局公布的《新罗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详细内容: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小学、松涛、附小、特教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 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关于小学招生计划的批复,确定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先录取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学校招生户籍要求: 户籍迁入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学校招生房产要求: 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于2015年7月2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办理学籍,已被录取的学生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招生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14年6月30日之后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东肖龙泉小学、红坊东阳小学等报名登记建档。 五、有关规定 (一)登记建档时间: 1.本片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8月3~4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6~7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新罗区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农村小学的适龄儿童只提供(1)、⑸项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符合该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登记建档入学,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1〕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2014年度被授予“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拥军优属。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⑴军官证;⑵结婚证;⑶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7~28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分别到市教育局初教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5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八、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320112 (闽西新闻网记者 刘耿剑)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