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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查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谣言!

m.folksfolks.com 2015-07-06 08:25:34 罗姝 姜楠 来源:闽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有一条消息引人关注:注意啦!圈中有车一族且常走高速的朋友请注意,高速路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警告牌。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提前准备哦,防患于未然!

针对这条消息的真实性,7月2日,记者联系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求证获悉,交管部门并没有从7月1日开始开展此类的专项查处行动,但这两样东西也是上路常备。

“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第六条,上道路行驶的汽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灭火器、三角警告牌。”高速民警告诉记者,车上配备灭火器、三角警告牌属于安全设施,在高速交警的例行检查中一般都会询问车主是否配备,特别是夏天到了,为了减少车辆自燃等意外状况,货车、客车等车辆配备车载灭火器更是有备无患。而一般的车载灭火器在正规的消防器材店都能购买到,但要注意使用期限。

对于处罚标准,也并非网传的扣6分,罚200元。而是根据《道交法》,汽车上路行驶未按国家标准配备灭火器、三角警告牌的,将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

目前大部分车辆在买来时其实制造商就已经准备好了三角警告牌在后备箱,为了方便车辆在路上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警醒后方车辆。高速交警提醒,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则处以警告或者处以200元的罚款,都要扣3分。

(闽西日报记者 罗姝 通讯员 姜楠)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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