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全面推行“河长制”一年多,到三条流域去看看
m.folksfolks.com 2016-02-26 14:54:06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通讯员 黄启元 文/图 “加强郑坊河河道管护,保护河道水自然生态,是我的一大工作任务。”22日,长汀县大同镇郑坊村党支部书记、郑坊河专管员黄崇盛站在郑坊河岸旁告诉笔者。 郑坊河是汀江上游的一条主要支流。作为专管员,黄崇盛安排村“两委”委员黄成星负责河道日常巡查,禁止他人在郑坊河发生“四乱”行为,同时严禁在河里电鱼、毒鱼、炸鱼。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郑坊村还专门安排两名保洁员,每天定时收集生活垃圾,并集中填埋处理,同时严禁村民乱倒乱放垃圾。每当洪水过后,河道两边会有一些从上游而来的生活垃圾,黄崇盛都及时组织人员清理。 2014年起,长汀大力实施中小河流域治理,其中郑坊河整治堤岸工程全长2797米。通过整治,郑坊河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美。 相关链接 “河长制”是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流经辖区内河流的河长、河段长,构建“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新型流域管护模式。 河长、河段长的主要职责是:推动流域污染防治,减少水体污染;推动河流管养和水生态修复;组织开展流域管理综合执法;推动水资源规划、监测和合理开发利用,真正兴水利、避水害等。 根据《龙岩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流域河长(河段长)分别由市领导担任,并确定一个市直部门作为联系部门,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 (记者 曾燕福 整理) |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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