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改
2018-05-21 12:45: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
星星之火 ——八闽人民的创举 “林改前,广大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时任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记忆犹新。 福建,人称“八山一水一分田”,是中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山区林农占了全省人口总量七成以上。俗话说,靠山吃山,可当时的山却是“看得见,吃不着”。 新中国成立后,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四次大的变动,先是土改时期的分山到户,然后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接下来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统一经营。改革开放初期,实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后,林权归属不清和分配不合理导致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凸显。 黄建兴解释道,由于集体山林的产权主体没有明显界定,林农作为集体山林真正的所有权主体被虚置,出现了“乱砍滥伐难制止、林火扑救难动员、造林育林难投入、林业产业难发展、农民望着青山难收益”的“五难”困局。 说不清从哪一天开始,一些山村的平静,被频繁发生的盗伐林木事件打破了。 在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还清晰地记得,因为说不清林地到底是谁的。上世纪90年代,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其他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参与乱砍滥伐,连大年初一晚上都有人摸上山去砍树。后来,盗伐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队,各路口设放风人员,揣着传呼机,发现有情况就打“444”,没有情况就打“666”。 盗伐林木,苦了干部。“夏天满山都是花脚蚊子,一咬一个红点,一抓肿起一片,怕有味道让盗伐者嗅到了,连风油精都不敢擦!”邓文山告诉记者,他们白天晚上满山巡查抓盗伐的人,一个个通宵巡查下来,山路上奔波,荆棘间穿行,满身刮痕疲惫不堪,好容易逮住一个,可是,那人全家老幼齐出动,守在村干部家里又哭又闹,说是顶梁柱抓走了,日子没法过了。 洪田村的困境并不是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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