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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民俗博物馆工作人员守则

2020-05-11 09:30:00  作者:   来源:福建民俗博物馆   责任编辑:陈静

为了加强福建民俗博物馆的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履行保护祖国历史文化遗产的神圣职责,特对工作人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对游客真心、细心、耐心、诚心、热心,对岗位有爱心、恒心的工作态度,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应为游客提供义务讲解服务,不断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注意专业知识的积累,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社会。

三、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精神关心集体,尊重同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弘扬正气,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法令和本馆的规则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和各组组长的指挥安排。

五、遵守劳动纪律,要求衣着整齐,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调换两个以上班次的须报上级批准。在岗期间不做私活,不玩手机,不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

六、安防工作是博物馆工作的重点。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脱岗,尤其是午餐时间,须谨防脱岗发生,要求每个岗位都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岗。对游客吸烟、攀爬、擅自进入隔离区等违规行为及违规用电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破坏,保证职责范围内文物安全及游客人身安全

七、要求工作人员熟悉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序、有效的应对。

八、要求安全员严格遵守《安全员巡查制度》,当班时要常巡查,下班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确保馆内安全。

九、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十、树立文物主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发现文物被盗窃或遭受其他损坏,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严禁隐匿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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