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 财经> 滚动新闻 > 正文
预期收益率高企恶性竞争 银监会整肃银行理财乱象
www.fjnet.cn 2011-07-18 08:37   来源:温州商报    我来说两句

纵观上半年银行理财市场,诸多乱象频出:运用理财开展委托贷款,预期收益率高企、存在恶性竞争倾向,通过建立资产池获得期限错配利差,购买他行或本行理财产品逃避监管指标等。

6月末,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5日,银监会又下发了一份针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的会议纪要,要求银行对包括理财资产池中涉及委托贷款、信托转让、信贷资产转让、监管套利的票据以及高息揽存、银银合作等在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自查整改。

从目前市场披露信息和已有监管政策看,本次理财产品的清理规范可能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根据现行政策要求,银行在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时仅负责按照委托人所指定的对象,以约定的条件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而不得承担任何贷款损失的风险。银行通过理财所获资金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则不符合上述规定,应不被允许。

二、对于有高息揽储嫌疑的理财产品,按照规定,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必须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披露充分,对资金成本和收益进行科学测算,不得通过短期化和违规提高收益率等手段变相高息揽储,不得通过夸大收益率误导客户。

三、按照规定,银行对每个理财产品投资资产应进行单独管理,对理财计划的资金成本与收益进行独立测算和科学定价,对每个理财产品的资金募集、投资过程、各类标的资产明细和到期清算过程等制作详细记录,不得开展多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的资产池类理财业务。

四、由于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为他行或本行理财产品,事实上是对投资品种和方向的多重叠加,使理财产品购买者对于其真实风险情况的识别更为困难,违背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应不允许银行购买他行或本行理财产品。

责任编辑:王辉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投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