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体制改革试点有望进一步扩围。《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多位权威人士处获悉,除现有试验品种和地区将延续,有关部门正研究在广西开展食糖的目标价格补贴,如通过论证,将写入明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除此之外,土地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包括集体土地入市等重量级政策或将于明年推出。
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在新疆、东北和内蒙古陆续开展的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试点备受市场关注。据相关人士介绍,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试点今年仅仅是个开头,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2015年的价改方案。因为现有试点农产品从产到收至少要到2015年春天才能基本了解试验的情况,而价改不经过两个周期又很难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和办法,所以初步设想是在2015年继续实行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的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从而使未来价改的整体方案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具可操作性。
对于此前市场关心的农产品价改试点品种和范围是否会增加,《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对CPI影响过于明显,现在基本确定对小麦、稻谷和玉米继续执行最低价收购政策,最终是否生变,要根据今年大豆目标价格试点的情况而定。“此前盛传要在‘十三五’期间取消临储政策并不准确,这必须是在价改试点经验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才能做出的重大决定。”一位知情人士称,此外,由于食糖的情况和棉花十分类似,现在有关部门正研究在广西开展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据称,上述针对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计划都将成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是完善中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所谓目标价格制度,是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目标价格的形成完全是由市场的供给关系决定。这既发挥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明确了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所负有的责任。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此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目标价格试点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让供求关系反映到市场上从而形成产品的价格,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形成的一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