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讯(记者 王玉萍)接下来5年时间内,我省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建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创建示范物流园区等都将有机会获得相应补助。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于近日印发。
意见明确我省将从九大方面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包括支持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鼓励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物流园区信息化、标准化发展水平;给予集装箱运输、城市配送通行便利;强化物流用地供给;创新管理服务;加大对物流业的融资服务等。
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可获补助
我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国家4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由省经信委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完成兼并重组且兼并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并绝对控股的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由省经信委给予50万元奖励。
对全球企业500强和国家5A级大型物流企业到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物流企业,根据其在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省经信委给予5%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加快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对物流企业承接单家制造业、商贸业企业的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两个环节以上物流服务外包,且单家企业年度实际总外包物流费用达1000万元以上的示范项目,按第三方物流企业实际承接物流服务外包总费用的5%由省经信委对与制造业联动的项目给予补助,由省商务厅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与商贸业联动的项目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发展电商物流最高补助100万
我省还支持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且物流运营占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60%以上已运营的物流配送中心,由省经信委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发展电商物流,对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且为3家以上(含)我省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标准化仓储设施、快件分拨中心,由省经信委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方面,我省支持企业建设、改造产地预冷设施、集配中心、销地低温配送中心、冷藏库,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和零售终端、冷藏设备,优先支持可发挥公益性功能的农产品冷链设施设备投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万元)项目由省商务厅按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鼓励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
我省还支持创新发展,鼓励物流、交通运输及服务企业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对实施后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的车辆、船舶“油改气”或“油改电”及船舶接岸电等节能技改项目,参照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补助政策,由省经信委按每吨标准煤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共同配送和商贸物流标准化,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和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实施城市共同配送和商贸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培育城市共同配送龙头企业。省商务厅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试点项目给予不高于投资额30%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最高补助300万
开展示范物流园区创建工作,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对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由省经信委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由省经信委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等级升级给予补差奖励。
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对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投资15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省经信委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由省经信委按平台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我省还将推动组建福建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物流行业地方系列标准和规范。推动物流信用记录建设,培育物流信用服务机构,建立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试点机制。建立省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鼓励各级政府优先解决入库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纳入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或省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企业物流项目用地、为生产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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