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经济要闻 > 正文

宁化一年轻女子利用支付宝转账 诈骗5家金店

2016-03-21 12:20:36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财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最近,黄金上涨,买黄金又热起来。宁化一女子竟然动起歪点子,买金饰时,利用商家的大意,利用支付宝转账诈骗钱财10余万元,结果被警方抓获。

2月11日10时许,一名年轻女子走进宁化县某首饰加工店,精挑细选后,挑选了黄金戒指、手链和项链,总价值24730元。结账时,女子支付了30元零钱后,声称所带现金不足,希望通过支付宝转账将剩余24700元付清。店主吴某同意后,女子索要了吴某的建设银行卡号,并当面用手机支付宝完成付款。几分钟后,吴某并没有收到银行的到账短信提醒。为了证明钱已支付,女子又当着吴某的面,通过支付宝客服“95188”查询了账户收支明细,显示“2月11日10时39分支出24700元【收款人:吴**】尚未划入收款人账户,将于2月11日23时59分之前划入收款人账户,请注意查收,唯一热线95188”,并将该信息发送到店主手机上。看到明细后,吴某放松警惕,见女子坐在店中等待银行短信,就未将女子手中的黄金收回,开始招呼别的客人。11时许,该女子声称要上厕所,便不知所踪,吴某见其迟迟没有回来,才发觉被骗并报了警。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排查发现该女子体貌特征和作案手法与近期连续发生的4起支付宝转账诈骗案相同,基本认定是同一人所为。

经侦查,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琴,并于2月21日晚,在南大街将其抓获。到案后,张某琴对自己利用支付宝收支明细生成器伪造付款凭证、收支明细等方式,连续诈骗5家金店,涉案价值超过1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琴今年30岁,离异,系宁化石壁镇人,无业无固定收入,目前,张某琴已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享受支付宝支付快捷方便的同时,也要防范支付宝诈骗犯罪。首先不要使用对方的设备或打开对方提供的链接,谨防假冒软件或网址,要按正规的支付流程;其次不要轻信对方提供的转账信息,要以自己账户的收支明细为准;最后财物和货款的交付要一致,尤其是店家要确认收款以后再支付财物。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