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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酒驾“替驾”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0-03-12 16:19: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近日,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工作人员配合交警部门,成功识别一起“替驾”骗保案件。

车主陈某报案称,其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坏需要理赔。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查勘员与值班交警共同观看事发当时的视频监控,仔细询问当事人口供,发现案件存在两个疑点:报案时间与出险时间间隔一小时;陈某对出险情况无法正常描述,前后口供存在差异。查勘员与交警告知陈某替驾骗保的严重性,最终陈某承认其并非本起事故的真实驾驶员,实际驾驶员无证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因害怕承担责任,找他替驾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希望获取理赔。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八条规定,发生以下情况,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根据保险条款免责约定,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案予以拒赔处理。报案人陈某涉嫌作伪证,被民警拘留。本次事故驾驶员无证酒后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且酒后找他人“替驾”在主观上有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驾驶员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属于保险免责范围,根据条款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酒驾、“替驾”均属于违法行为,需负相应法律责任,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争做诚实守信消费者,共同维护金融保险环境,营造健康和谐的保险氛围。(供稿: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王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