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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终止不超25亿定增 为中信证券保荐项目

2024-01-31 17:23: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林华黎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1日讯 岳阳林纸(600963.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鉴于当前资本市场行情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撤回申请文件。

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岳阳林纸表示,公司自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行情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岳阳林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5.00亿元(含2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岳阳林纸提质升级综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文化纸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纸业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除中国纸业外,其他具体发行对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获得上交所审核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不含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中国纸业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或无人报价认购,则中国纸业不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350,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数的10%(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数的30%(含本数)。中国纸业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中国纸业与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在前述范围内,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岳阳林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新、曹阳。

岳阳林纸1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亿元到-2亿元,同比转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