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福建日报记者通道远程 邮箱 传稿
222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马来西亚站 > 丝路要闻 > 正文

香港社会各界支持公务员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

2021-01-13 11:46:42 周文其、丁梓懿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亮  

新华社香港1月12日电(记者周文其、丁梓懿)针对香港特区政府要求现职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香港社会各界纷纷表示支持,认为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应当遵守的政治伦理,通过宣誓或签署声明的形式加以明确,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

为加强公务员对其公职身份期望和责任的认知,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决定要求所有现职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并将在1月的通告中向现职公务员交代有关签署声明的安排。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说,特区政府公务员团队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具体操作者,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特区政府负责是他们最基本的履职条件。“通过宣誓或签署声明,有助于确保管治不会出现原则性的问题,维护好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香港再出发大联盟”副秘书长黄英豪律师说,根据香港国安法,香港特区居民在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这一要求与香港基本法第99条、第104条等条文的精神是相辅相成的。由此可见,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属于法定责任,不容回避。

香港执业大律师吴英鹏说,2019年开始的“修例风波”对香港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了破坏,这一过程中个别公职人员参与了违法活动。因此有必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公务员效忠特区和拥护基本法,进而确保特区政府有效运作及维护国家安全。

有反对派妄称宣誓是禁锢公务员的思想及扼杀言论自由,受访人士对此极不认同。他们表示,有关要求是公务员必须遵守的政治伦理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与言论自由无关。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说,公务员属于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特殊职业,宣誓不仅是公务员的法律责任,也是重要的政治伦理。放眼全球,许多国家都有关于公务员宣誓的制度安排。若连这样的基本政治伦理都不愿意遵守,那就很难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特区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说,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都对公务员宣誓有相关规定和要求,可见公职人员宣誓以示对国家和社会负责是国际惯例,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务员也不应例外。只要出任特区政府公务员,就必须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

卢文端说,少数人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反对公务员宣誓,目的是给日后有人以公务员名义组织、参与各种反政府活动大开方便之门。他们所谓的言论自由违背政治伦理和法律要求,广大市民都不会接受和认可。

据特区政府介绍,已有超过3000名公务员完成宣誓或签署声明的程序。多位受访人士对此予以肯定,认为这是香港社会正本清源的重要一步。

吴英鹏说,数千名公务员完成宣誓或签署声明,反映香港国安法第6条在特区得到有效执行,也反映香港基本法第99条和第104条所体现的法律精神得到充分尊重。这是香港社会正本清源重要的一步。

傅健慈说,特区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明,明确公务员团队政治责任和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希望未来能加快进展,确保公务员的行为符合基本法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盼。

就未来如何更好地确保公务员遵守誓言、忠诚履职,香港高等教育评议会秘书长周文港指出,公职人员宣誓不仅是一种形式,更具有法律效力,包括公务员事务局在内的各相关部门,需要时刻检视公务员宣誓履职及执行相关公务员规例的情况,令宣誓的效果得以彰显。

黄英豪强调,特区政府在完成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的工作后,应及早订立计划、做好安排,对所有公务员进行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教育培训,保证公务员更好地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促进“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行稳致远。

ADD: 18M, Lorong Thambi Dua, Pudu, 551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TEL: 03-21448972, 21448872 FAX:02-21412030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