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近日,福州海事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皖迎河××”轮因超过核定航区航行、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22.5万元,同时该轮船长尹某也被违法记分14分。据悉,该罚单是福州海事局对内河船舶开出的单船最大罚单。 据悉,“皖迎河××”轮于2021年4月13日18时从南通水域空船开航,4月22日20时左右到达福州定海水域。4月23日11时20分,福州海事局连江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航时,发现该轮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并要求该轮航行至扣押点进行集中扣押。 福州海事局在进一步调查中了解到,“皖迎河××”轮存在超过核定航区航行、配员不足、招用无证人员上船服务等近11项违法行为。同时,该轮船舶所有人安徽省寿县××航运公司于本次案发时间一年内,多次因“招用无证人员上船服务”这一海事违法行为接受过宝山海事局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依法对“皖迎河××”轮予以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