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非医疗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各技术服务机构:
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工作需要,需开展非医疗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现拟询价采购相关服务,欢迎合格的服务机构参与报价。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DCDC2021007。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为用人单位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具体检测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2、本次检测设备分布在宁德辖区内各相关企业,有意向者可现场查勘咨询,查勘产生的费用自理;
3、技术服务机构于2021年10月15日前需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原始数据记录复印件、现场检测影像资料、检测及编写报告人员资质复印件;
4、本次技术服务所有费用(含现场检测及出具报告服务费、报告快递费、异地现场检测的差旅费、税费等),最高报价不得超过2.55万元。
四、三、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材料及顺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检测项目的CMA或CNAS认证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具备一项即可);
3、检测机构取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操能力考核或放射卫生检测报告质量监测及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合格的证明材料;
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谢绝参与报价;
5、服务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6、技术服务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材料所需的格式自拟,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服务机构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投标文件要求独立编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须胶装(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用信封密封,并标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
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方应另附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本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4、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日前不准启封”。
5、请将资质材料、报价表等相关材料于2021年9月 1日17时前送达接收点。
6、接收地点: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蕉城区蕉城北路13号)4楼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报价需在预算控制价内有效,超出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该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开标时间:2021年9月2日。
2、本次询价服务项目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3-2830706。
附件:2021年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机构放
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清单
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7日
2021年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机构放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