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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建立3岁以下 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合执法机制
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日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综合监管,形成执法合力,营造规范良好的行业环境。
通知明确,由市卫健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合执法队伍,且建立联合巡查、集中整治、快速联动、违法查处等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进行常规执法检查,卫健部门每年至少组织2次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对在日常监管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托育机构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认为有必要立即进行联合查处的,该部门即为联合执法发起部门,协调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托育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登记、未备案或超范围经营、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机构,根据“联合执法,分类处理”的原则,各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还要求建立“黑白名单”公示机制。联合执法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公布联合执法工作情况。卫健部门定期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已备案托育机构)和“黑名单”(未备案或违规违法情节严重的已备案托育机构),引导家长将婴幼儿送至合规合法托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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