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现场检测服务项目挂网议价公告(NDCDC2023003)
各潜在服务供应商:
现对“2023年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现场检测服务项目”进行挂网议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现场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最高预算: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机构6家共16台设备,预算1.92万元。
3、议价方法:采用最低价格法。
4、项目开展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日-9月30日,地点:宁德市内6家相关被监测机构。
5、项目活动内容及要求:
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项目需严格按照《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2023年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同时设备检测项目及方法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6、付款方式:检测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
1、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核技术工业应用。
2、非医疗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业务开展需有3年以上经验。非医疗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业绩中需包括工业探伤、核仪表(含射线装置)、行包检测仪三类。
三、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包括核技术工业应用)资格证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检测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5、非医疗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业务开展3年以上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非医疗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业绩中需包括工业探伤、核仪表(含射线装置)、行包检测仪三类;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价
1、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检测人员差旅、税金、不合格复检1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
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2、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递交相关文件材料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在2023年7月31日18:00前,供应商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递交到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蕉城区蕉城北路13号)四楼办公室。
2、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相关文件,拒绝接收。
六、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3-2723758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3号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办公室
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