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宁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宁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2020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市撤地设市20周年,也是精神文明创建各类先进命名表彰年。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任务使命,围绕服务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主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我市撤地建市20周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持续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发挥学习强国、文明宁德、学习大军等学习平台的学习宣传作用,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庆祝我市撤地设市20周年和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为契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全市思想道德水平。召开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举办精神文明建设系列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文明系统干部队伍。 二、抓好抓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1.积极营造良好文明氛围。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相关要求和我市出台的《宁德市加强公益广告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文明委〔2019〕12号),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和企业力量共建社会宣传媒体,不断促进我市宣传思想工作载体的规范化、多样化。合力打造精神文明宣传阵地,办好宁德文明网、“文明宁德”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各地文明创建的典型经验;积极组织各地向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推送优质信息,向省办官方抖音号《文明八闽》推送优质微视频,进一步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 2.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点传统节日期间,以文明创建、移风易俗、志愿服务为载体,广泛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文明新风。组织开展“全闽共舞”广场舞大赛宁德赛区主题活动,展现全市基层群众良好精神面貌。认真开展“八不”行为规范,倡导全市公民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光观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推动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落细落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3.主动选树帮扶先进典型。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道德模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群众评、群众议、议群众、评群众”工作导向,择优推荐“中国好人”“福建好人”建议人选,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展示、短视频传播活动,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引导广大市民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查找差距,见贤思齐。严格落实经常联系道德模范工作机制,联合相关单位加大对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荣誉管理、奖励帮扶、尊崇礼遇、走访慰问和日常关爱力度。 三、试点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推动福安市、蕉城区、周宁县等3个全国试点县(市、区)乡镇(街道)实践所、村居实践站实现全覆盖建设,成立县级志愿服务促进中心,搭建覆盖广泛、全面参与的服务站点,打造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15分钟服务圈”,实现形成全民志愿、全域志愿工作格局。其他县(市、区)按照市级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市委宣传部部领导挂钩指导、市指导组成员单位联系指导的工作机制。推动县级党委落实责任主体,探索完善“中心吹哨、部门动员、各方参与”工作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贯通,中心、所、站密切联动的工作格局。推行文明实践活动项目化专业化,福安市、蕉城区、周宁县等3个全国试点县(市、区)至少打造4-5支、其他县(市、区)至少打造1-3支立足本地、群众欢迎的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形成1—2个群众欢迎、成效突出、做法成熟的品牌项目。加强文明实践活动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 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统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围绕“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总体目标,以决战决胜、势在必得的决心,举全市之力向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发起冲刺。进一步调整充实市创城指挥部工作架构,有效发挥指挥部统筹协调和指挥中枢作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补短板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35项创城补短板重点任务,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创全国文明城、展宁德新形象”全民行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社区村镇环境等集中专项整治,不断健全城市管理常态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学雷锋志愿服务、网格片区共建、先进典型推选宣传等主题活动,有效提升群众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突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监督作用、公益广告的潜移默化作用、基层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为创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把在防控疫情工作中开展精神文明教育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列入各地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宣传教育,选树先进典型,动员群众参与,弘扬共筑美好生活理想的时代新风。有效运用专项督查、APP智能巡查、一线跟踪考察等手段,严格落实奖惩考核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文明创建机制。围绕文档申报、实地考察、入户调查等重点环节,做足做细创城年度测评的各项迎检准备,积极打造精品项目和特色品牌。组织各县(市、区)认真做好省级文明城市迎评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形成以市带县、以城带乡的全域创建格局。 2.大力抓好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宁德市文明乡风建设专项小组工作方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及时修订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融入“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一革命、四行动”等内容,组织开展文明村镇届期总评工作,力争全市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50%。指导做好第二批省级“文明乡风联系点”建设,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推动全市农村在宣传阵地建设、基层群众自治、村容村貌治理、文化文明涵养等方面全面提升。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动各地制定完善言简意赅、好懂易记、便于遵行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文明守则,积极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农村新风尚。 3.规范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加强文明创建工作规范管理,及时修订《宁德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推动文明城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度融合,文明行业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体推进。修订文明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部署开展文明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届末总评,对2018-2020年度各类文明创建先进进行命名。优化改进文明单位创建测评方式方法,加强动态管理,指导文明单位做好创建动态材料实时申报工作。鼓励、支持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创建,拓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覆盖面。 4.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德育之旅”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基地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作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和学习宣传活动,举办第二批好少年事迹发布会。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组织全国、省、市级文明校园创建总评,征集汇编创新案例。推进2020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举办项目建设培训班,推进“一宫一品”特色创建和“文明校园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共建”活动。探索建设社区未成年人实践指导站,在各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未成年人综合道德实践基地试点工作。加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依托全国公共平台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微信公众号,举办第七期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骨干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基层”公益巡讲活动。 5.持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组织开展市级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文明家庭。健全党员干部好家风建设长效机制,制作一批文明家庭短视频和家风家教公益广告,发挥各级文明家庭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文明家庭创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文明家庭动态管理机制,促进文明家庭创建经常化常态化。 五、合力构建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充分发挥宁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不断健全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构建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发挥诚信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的推进作用,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宣传好做法好经验,通报批评工作不力或者管辖范围内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失信案件事件的地方或单位,促进诚信建设工作落实。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举报和处置机制,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质量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诚信示范街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进行诚信教育,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六、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健全提升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出台《宁德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做好全国“四个100”、全省“四个最美”“五星级志愿者”“百家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等先进典型推荐工作。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在全市加强各类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常态化对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抓好霞浦县等5个福建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志愿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各地开展志愿服务展览展示、项目大赛等活动,深入挖掘,集中推出一批富有本地域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作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准扶贫工作、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扶贫、环保、教育、医疗、助老、文明劝导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我市社会志愿服务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志愿服务环境。 七、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的具体部署,以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精神文明战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给中国志愿者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致贺信、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切实把重要指示转化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提升新水平。扎实开展“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积极推动文明系统党员干部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平安建设和绩效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立足本职、各负其责,把精神文明建设同业务工作、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更好地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我市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