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长效深入广泛开展,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精神(中共宁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0〕13号),决定成立宁德市志愿服务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市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郭增平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副 组 长:叶忠强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黄晓莺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林 妃 团市委副书记 李 丹 市妇联副主席 丁伟武 市卫健委副主任 谢永华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林品轩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许先水 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 方守锐 市科协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雷莲俤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郭增平(兼) 副 主 任:吕建贺 市委文明办协调科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徐祖权 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陈亚珍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思政科二级主任科员 彭家经 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兰薛岩 团市委宣传部部长 陈 锋 市科协科普部部长 郑丽清 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李文艺 市残联康复中心副主任 朱 珠 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 黄莉莉 市妇联一级科员 薛新华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二、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文明办的联系沟通,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市、县(市、区)文明委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作为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行业)、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完善党员志愿服务各项制度,制定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计划,协调、推动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管理全市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各项制度,协调、推动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定期表扬和奖励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发现培养推广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加强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理论研究。 市民政局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志愿服务记录规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志愿者的组织招募、注册登记、培训培养、激励保障、评选表彰等工作制度,把全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列入社区治理规划,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确定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志愿服务模式,普及志愿服务知识,组织开展帮扶救助、职工维权、文化教育、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团市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实施青年志愿服务重点工作项目。负责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规范管理,制定青年志愿服务的各项制度和全市青年志愿服务计划。组织对青年志愿者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定期表扬和奖励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维护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理论研究。 市妇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实施巾帼志愿服务重点工作项目。规范管理全市巾帼志愿者行动,完善巾帼志愿服务各项制度,制定全市巾帼志愿服务计划,协调、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组织对巾帼志愿者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定期表扬和奖励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维护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和巾帼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巾帼志愿者行动发展的理论研究。 市科协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科普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科普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加强培训和管理,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组织。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科普志愿者的合法权利。组织开展和参与多种形式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发现培养推广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 市残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全市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普及助残志愿服务理念,规范助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和管理,组织开展各类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各类助残志愿者培训,定期表扬和奖励助残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维护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和助残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全市红十字志愿者招募、审核、培训、使用、管理等日常工作,抓好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管理与建设、志愿服务基地的组建。组织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表扬和奖励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交流、合作和相关理论研究。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老年志愿服务活动。规范老年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发展老年志愿者组织。完善老年志愿者组织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老年志愿者的合法权利。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